及时投保交强险是对自己以及他人负责的表现

 所属分类:  2012-7-13 18:21:50    加入收藏

按照交强险相关规定,它区别于一般的商业险,如第三者责任险、车损险等的最主要的特点就是它的强制性。只要是在我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都应当投保交强险。机动车未投保交强险的话,就不能上路行驶。而且,这种强制性不仅体现在强制的投保上,也体现在强制的承保上,具有经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资格的保险公司不得拒绝承保,也不能随意解除合同。如果被查出车主没有投保交强险就开车上路,那么就要强制其缴纳交强险,并且金额比正常缴纳要多。所以,车主在购买了新车之后,一定要及时投保交强险。这既是对自己的负责,也是对他人的负责。

然后来了解一下交强险的赔偿范围。依照交强险相关规定,保险公司对第三者的理赔最高不过12.2万,并且是按照有无责任进行区分。当有责任时,三方财产损失最高赔偿2000元,三方医疗费最高赔偿10000元,三方死亡伤残最高赔偿110000元。当无责任时,三方财产损失最高赔偿100元,三方医疗费最高赔偿1000元,三方死亡伤残最高赔偿11000元。由此可见,意外交通事故中区分责任是很重要的。有些车主认为自己投保了车险,所以对责任区分并不觉得有什么大的关系,其实这样的想法完全是错误的。

所以,对交强险相关规定车主很有必要进行了解,这样才可以按规定投保交强险,在一旦发生意外事故之后也可以很好地进行处理,完成交强险理赔,保障意外事故中的第三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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