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北京车船税缴纳手续都需要什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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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7-14 10: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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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2车船税新政策的刺激下,北京市小排量汽车和新能源汽车销售形势喜人。这些新车主多为初次购车的年轻人,虽然知道2012车船税新政策对小排量和使用新能源的乘用车辆有优惠,但是却不知道申报北京车船税缴纳手续都需要什么材料?车船税的缴纳又要注意什么?
为了帮助这些新车主顺利的完成车船税的缴纳,北京地税部门专门在一些网站上对北京车船税缴纳手续等相关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并公布地税官方网站邮箱和服务电话号码,随时接受车主的咨询。
北京车船税按年申报,分月计算,一次性缴纳。申报纳税期限为2012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办理申报北京车船税缴纳手续需携带的资料:已办理车船登记手续的,纳税人申报纳税时,需携带机动车登记证书(船舶登记证书)及上年度车船税完税凭证(或含已缴纳车船税信息的交强险保单);未办理车船登记手续的,纳税人申报纳税时,需携带车船出厂合格证(船舶技术资料证明文件)等有关车船技术指标证明文件;其中,购置新车船的纳税人还需提供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购买船舶发票)等记录车船取得时间的证明材料。
对于新购或未办理北京车船税缴纳手续的减免税车辆,纳税人应在地税机关开具减免税证明后,再办理交强险业务,个体纳税人需携带车辆出厂合格证、购车发票;对于农村居民拥有并主要在农村地区使用的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纳税人需携带车辆登记证书、车辆出厂合格证、户口簿等证明材料到地税机关开具减免税证明后,再办理交强险业务。
纳税人通过保险机构代收代缴方式缴纳车船税的,交强险保单中的完税信息就是完成本年度申报北京车船税缴纳手续的证明。如纳税人需要开具完税证明,可以在缴纳税款的次月十日后,持保单到地税机关征收场所开具《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转账专用完税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