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车船税把公车纳入了征税范围
2011年2月25日,我国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以下简称“新车船税法”),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它对深化税收对经济发展的调节作用,体现对汽车消费和节能减排的政策导向,确保可持续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它有利于促进我国的车船税征管,但是其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是征管过程中可能存在一定的阻力。由于新车船税把公车纳入了征税范围,这样势必触犯了一些部门的利益,这些部门的个别领导和干部在投保车辆保险时也许会对保险机构有些刁难,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保险机构人员的代收税款情绪。其次,给保险机构以极大的挑战,业务必须熟练否则就有可能会因为对车船税政策掌握不够而导致代收税款时发生错误。再次,保险软件中有关车船税额设置不太完整、规范。车辆应纳车船税税额本来是在打印保单时自动生成的,不过由于软件设计难以对所有车型归纳得很完整、很规范,因此出现了有些车型可以打印出不同税额保单的现象。这只是其中一部分的问题,车船税征管工作必须重视,不管是当地的税务部门,还是车险公司,都需要更加用心,更好地为广大车主服务。
既然车船税征管过程中仍有一些问题存在,那么广大车主就要对车船税进行一些基本的了解,这样才能够避免在遇到有些问题时也能够依法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车船税是按照排量大小进行征收的。车主完全可以先对自己的车辆的型号、排量大小等有详细的了解,然后对照税额表大概了解一下自己的车船税的税额,这样去缴纳时就可能避免一些问题。而且,车主一定要记得车船税的缴纳时间,避免产生滞纳金。
所以,车主既然有了车,也同车辆保险发生了一定联系,那么就要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了解一些车险的相关信息,这是有百益而无一害的。我国的车船税征管工作也需要在大众的监督之下更好地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