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胎单独损坏不属于保险责任
案件1:某大货车车投保商业车险三责险、车上责任险、交强险。在保险期限内某天运输途中因刹车时间过长,司机停车后随车副驾驶下车接了一盆水泼在轮胎上降温,结果造成轮胎爆炸,副驾驶被崩死。请问该事故保险公司是否应该赔偿?
案件2:张某为其半挂牵引车、挂车投保了商业车险车损险、三责险、交强险。在保险期限内某天运输途中因路滑车辆失控,经驾驶员采取紧急措施使车辆停住,但牵引车头与所挂挂车发生碰撞受损。请问牵引车车损保险公司是否应该赔偿?
保险公司解答:
案例1 轮胎单独损坏不属于保险责任;车上人员在车下受伤也不属于保险责任.此案例不陪。
案例2 挂车与主车相连视为一整体,挂车与主车相撞不属于保险条款中对碰撞定义。条款中的碰撞是指,被保险车辆或其符合装载规定的货物与外界固定物体发生的,产生撞击痕迹的意外撞击。此案例不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