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强险的赔付时间

 所属分类:北京市车险   2013-1-21 16:53:24    加入收藏
 交强险理赔期限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八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保险金。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日内,书面告知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第二十九条 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

  第三十条 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对赔偿有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交强险理赔赔偿时限

  一、保险责任核定时限。对涉及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1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涉及人身伤亡的,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3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

  二、拒赔通知时限。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公司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3日内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发出拒绝或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书面说明理由。

  三、赔偿保险金时限。

  (一)对属于保险责任在2000元以下的仅涉及财产损失赔偿案件,被保险人索赔单证齐全的,保险公司应在当日给付保险金。

  (二)对属于保险责任在10000元以下的人身伤亡赔偿案件,被保险人索赔单证齐全的,保险公司应当在3日内给付保险金。

  (三)对属于保险责任在50000元以下的人身伤亡赔偿案件,被保险人索赔单证齐全的,保险公司应当5日内给付保险金。

  (四)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交强险赔偿案件,被保险人索赔单证齐全的,保险公司应当在被保险人提出索赔申请不超过7日内给付保险金。

  四、先予支付保险金承诺。保险人自收到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20日内,对其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保险人最终确定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应当支付相应的差额。

  案例分析:

  前两天,刚买车不久的小胡,发生追尾,自己的坐驾和前面一辆车“亲密”接触了一下。而小胡才刚买车不久,目前只购买了交强险,对于各种理赔流程一无所知,但小胡自己紧急的问题是:交强险的理赔受理期限及理赔后多久能赔付?

  交强险理赔受理期限

  交强险理赔受理期限是指在保险公司受理被保人报案当日算起,两年内要提出理赔申请,超过两年的不予受理(除非有不可抗力事件)。

  理赔所需材料:理赔时还需要提供定损单,索赔申请书,修理发票,维修结算清单,身份证明材料,事故证明材料,驾驶证、行驶证复印件,银行账号,对方车驾驶证、行驶证复印件,对方车交强险保单复印件。

  交强险赔付时间

  交强险理赔后的赔付时间依案件情况而定。如没有人伤,只是车损的话,资料齐全一两天就应该能下来,赔款到帐大致一周内。

  如有人伤,时间稍长。首先保险公司会有专业的医生对所提供的医疗发票病历等资料进行核定,确定医疗的赔付金额,然后才会提交到理算,会多两个程序,还要根据医疗金额的大小。如果只是几千块可能会两个星期,如果上万的话可能时间还要长一些。即如果有医疗,到帐时间大概会接近一个月。

  温馨提示:交强险作为强制性险种,车主应积极主动投保。而对于新车主来说,编者并不建议只购买交强险,新车主风险太大,一旦出险,所有经济损失都自掏腰包,确实不划算。如需购买其它车险,可以通过本站“免费车险报价器”轻松获得车主最低报价。

201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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