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年发生无责事故交强险续保费率不浮动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八条明确规定:在道路交通事故中被保险人没有过错的,不提高其保险费率。此外,《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中也明确规定,仅发生无责任道路交通事故的,交强险费率不向上浮动,但仍享受向下浮动。
第一条 为了保障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依法得到赔偿,促进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投保、赔偿和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第四条 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以下称保监会)依法对保险公司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实施监督管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以下统称机动车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对机动车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对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机动车管理部门不得予以登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不得予以检验。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在调查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当依法检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标志。
保险公司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应当与其他保险业务分开管理,单独核算。
保监会应当每年对保险公司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情况进行核查,并向社会公布;根据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总体盈利或者亏损情况,可以要求或者允许保险公司相应调整保险费率。
调整保险费率的幅度较大的,保监会应当进行听证。
被保险机动车没有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在下一年度降低其保险费率。在此后的年度内,被保险机动车仍然没有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继续降低其保险费率,直至最低标准。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在下一年度提高其保险费率。多次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道路交通事故,或者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加大提高其保险费率的幅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被保险人没有过错的,不提高其保险费率。降低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标准,由保监会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
有意少赔。大多数车主在投保时没有认真阅读车险条款,但为了将来出险后理赔省心,通常听信了中介公司或者业务员的介绍,花较多的钱购买了所谓的全险------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不计免赔、玻璃险、盗抢险等等,一应俱全。目的在于出险后,希望保险公司能支付全部费用。但实际上,并不是所有的事故费用都能得到赔偿的。例如,车辆在高架道路上发生事故后,即使能够正常开动,交警还是会动用拖车,从而产生了施救费。按照保险责任划分,保险公司只对那些因车辆损坏进行施救发生的费用才予以赔偿,这样,就产生了理赔矛盾。投保人认为...
查看全文>> 保险中介。和4S店相比,从保险中介那里买保险,价格相对会便宜些,而且售后服务比较好,业务员通常会上门收钱、送保单,省去了车主来回奔波的麻烦,出了事故后还有专人帮你处理,比较适合那些对理赔流程不熟悉的车主。但是选择中介投保也要注意风险,要选择知根知底的可靠中介,以免在投保过程中被误导,花了冤枉钱;同时,中介投保的价格和4S店一样,会比电话车险的价格偏高,因为中介也需要从中赚取利润。...
查看全文>> 2013年3月15日
平安保险机动车辆损失险全部损失如何赔偿 (一)全部损失
保险车辆发生全部损失后,如果保险金额高于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按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计算赔偿。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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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车辆发生全部损失后,如果保险金额等于或低于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按保险金额计算赔偿。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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