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车险事故,被保险人要做的事情
一般来说,一旦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或当事人要做下列几件事:
1、如果属于交管局规定的29种当事人自行解决的交通事故之一,即可填写《当事人自行解决交通事故协议书》,同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对于不适用29种自行解决事故或者责任无法明确的事故,应立即通知交通公安部门,保护好现场并同时向保险公司报案。
2、协助保险公司对车辆查勘、照相、定损。
3、备齐必要的单证,及时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必须携带的单证包括:被保险人身份证原件、保险单正本、报案人身份证原件、事故中驾车司机驾驶证、事故车辆行驶证、非被保险人本人报案的应携带委托书和被保险人身份证等。
4、保险公司结案后,尽快领取赔款。领取时要携带被保险人及取款人身份证。
2013年5月8日
建议广大车主,车险到期勿忘续保 王小姐在2009年6月购买了一辆新车,并随车购买了一年的车险。今年车险到期后,王小姐忘记了投保的具体日期,加上心存侥幸觉得拖几天没事,便没有及时 续保。没想到,就在7月7日王小姐遭遇车祸,因为没有及时续保,损失只能自己扛了。虽然忘记购买车险的小事,但是交强险脱险的后果相当严重。平安 保险有关人士向记者表示,由于现在的车主工作忙,忘记交强险日期的人不在少数,主动联系保险公司要求续保的就更少了。按照我国交通法规定,车主不投保交强险被查出后,将按保费双倍罚款,补上交强险,并扣留车辆。
没有购买交强险...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