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投保要警惕保险合同的猫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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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4 22:0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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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保险,消费者主要是为了风险转移和投资理财。“买保险,就是买放心”。
然而,保险行业中对消费者不仅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而且存在诸多不规范的误导、隐瞒等不良营销手法。
近年来,消委会受理的保险消费投诉,大部分集中在汽车保险险种,其中涉及高投低赔、免赔免责条款问题突出。
当前,保险种类五花八门、功能错综复杂、条款繁多。同类保险产品,不同保险公司有不同的理赔,且涉及投保、定损、理赔等多个环节。但由于信息的不对称,消费者对保险普遍缺乏清醒的认识,误区多,发生纠纷后维权相当被动。
保险的高投低赔问题一直备受社会评议。消费者往往是出险后,才知道《保险合同》暗藏的“猫腻”。
很多人的汽车都会购买相关的一个保险,但是保险总是有期限的,过了这个期限之后就需要续保了,但是很多人都不会去续保,或者是忘记了续保,其实续保很重要,也应该去及时的续保,否则损失的只会是自己。
有保险公司的汽车保险合同中条款规定,按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新车购置价确定保险金额的:发生全部损失时,在保险金额内计算赔偿,保险金额高于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机动车实际价值的,按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计算赔偿,根据保险事故发生时的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额后的价格确定。
开车过程中出现一些交通事故在所难免,但出险后来年续交保费时就不能享受折扣优惠,甚至还要上浮保费费率。不过,即便有出险记录,在续交车险时也有省钱的诀窍,就是更换保险公司。
据了解,对于交强险续保,各家保险公司交强险已经可以实现数据共享,因此,出险后交强险保费上浮不可避免。而对于玻璃险、车损险等商业车险续保,很多公司尚未形成数据共享,车主就可以采用更换保险公司的方法。
(1)盗抢险。按照投保人类别、车辆用途、座位数、车辆使用年限查找基础保费和费率,计算式为
保费;基础保费+保险金额×费率
(2)不计免赔率特约条款。计算式为
保费=适用本条款的所有险种标准保费之和×15%
(3)火灾、爆炸、自燃损失险。固定费率,计算式为
保费=保险金额×费率
(4)机动车停驶损失险。固定费率,计算式为
保费=约定的最高赔偿天数×约定的最高日赔偿限额×费率
(5)代步机动车服务特约条款。固定保费,无需计算。
(6)更换轮胎服务特约条款。固定保费,无需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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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全文>> 【最新交强险赔偿】最新交强险责任限额及赔偿范围
2008年1月11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了新的交强险责任限额及费率方案。08版交强险总赔偿限额确定为12.2万元,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千元。无责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由以前的400元调低至100元,并同时简化了无责财产赔付索赔手续。
08版交强险中医疗费用赔偿限额由以前的8000元上调至1万元。自2008年2月起,交强险42个车型中将有16个车型进行费率下调,下调幅度5%至39%...
查看全文>> 预防保险骗赔的对策
一直以来,骗赔就是影响保险业发展的恶疾。骗赔提高了保险公司的赔付率,增加了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要防范骗赔案件的发生,保险公司就必须强化承保理赔机制,完善各项理赔管理环节,把被动的“事后控制”转变为主动的“事前控制”,尤其对疑难赔案,要充分发挥保险公司与公安检察等机关建立的联络机制的作用,加大对骗赔案件的调查、侦破和打击力度,真正对骗赔者构成威慑。投保人和被保险人要树立正确的参保观念,切不可怀有投机心理。同时,有关职能部门也要严把各个关口,不为骗赔者提供便利。
保...
查看全文>> 2013年3月25日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涉及保险人的利益
一、机动车责任强制保险制度具有类社会保险性质
机动车贵任强制保险是一种带有社会保险性质的国家法定保险。“社会保险指国家基于社会安全政策,以法律规定强制实施之保险。”②它滥疡于社会保障制度,通过社会保险的强制投保形式来规范商业保险,具有强化保险的分散风险、消化损失、稳定社会生活的固有功能。国家实行“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主要目的是为了填补交通事故中第三者的损失,而不像“商业性”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是以营利为主要目的。
当然,“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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