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费率依据相对稳定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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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2-15 20: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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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稳定原则
相对稳定原则是指保险费率厘定之后,应当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保持稳定,不要轻易地变动。由于汽车保险业务存在保费总量大,单量多的特点,经常的费率变动势必增加保险公司的业务工作量,导致经营成本上升。同时也会给被保险人需要不断适应新的费率带来不便。
要实现保险费率确定相对稳定的原则,在确定保险费率时就应充分考虑各种可能影响费率的因素,建立科学的费率体系,更重要的是应对未来的趋势作出科学的预测,确保费率的适度超前,从而实现费率的相对稳定。
要求费率的确定具有一定的稳定性是相对的,一旦经营的外部环境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保险费率就必须进行相应的调整,以符合公平合理的原则。
财险公司接到车险报案后3日、非车险报案后15个工作日须强制立案。
记者20日获悉,保监会日前发布了《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基础数据、评估与核算内部控制规范》,旨在加强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管理。
根据《规范》,车险案件原则上实行报案即立案,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应及时在理赔信息系统进行立案处理,系统应设置超过3日尚未立案则强制自动立案功能。非车险案件应于报案后15个工作日内进行立案(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对没有在规定日期内立案的车险和非车险案件,保险公司应通过理赔系统进行估损赋值...
查看全文>> 2013年3月15日
平安保险车辆停驶损失险保险责任 车辆停驶损失险条款
第一条保险责任
投保了本保险的机动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因发生车辆损失险第一条所列的保险事故,造成车身损毁,致使保险车辆需进厂修理,保险人按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在保险期限内,赔偿天数累计计算,累计赔偿的天数以保险单约定的最高赔偿天数为限;
(二)部分损失的,在双方约定的修复时间内,按保险单约定的日赔偿金额乘以从送修并办理交车手续之日起至修复并办理完提车手续之日止的实际天数计算赔偿;
(三)全部损失的,按保险单约定的最高赔偿天数计算赔偿。...
查看全文>> 产品流程调整
虽然车主质疑的车险“高保低赔”现象属于小概率问题,但其反射出的保险行业缺乏诚信的状态,已经引起保监会的高度重视。日前,保监会下发了《关于开展完善机动车辆商业保险制度调研工作的通知》,督促各地保监局和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尽快推进车险制度的完善工作。
根据保监会的计划,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预计在今年9月底之前,推动全行业完成商业车险产品、承保流程等方面的调整工作。
郝演苏认为,目前监管部门需要做的,应该是逐步完善商业车险制度的建设;保险公司需要通过提升服务水平,尽快改善保险行业在社会...
查看全文>> 车辆损失险:车辆损失险是指保险车辆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不包括地震)或意外事故,造成保险车辆本身损失,保险人依据 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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