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车险超五成车主风险评估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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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2-15 20:2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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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五成车主风险评估不足
目前车主投保的商业三责险和车上人员责任险保额普遍较低。以某车险公司上海地区为例,有一半车主投保的商业三责险限额不足20万,这远不足以应付交通事故所带来的财务损失。
一旦发生重大事故,其购买的保障额度是远远不够的,车主还须自行承担大额赔偿。如在经济较发达的上海地区,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1838元,按最高20倍的赔偿标准计算约为64万元,扣减交强险人伤最高赔偿额11万元,还需自己承担的赔偿金额为53万元。
故保守估计,商业三责险的投保额度应至少选择50万元及以上,才能有效降低风险。如再考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其他赔偿的情况下,商业三责险的投保额度应更高。
天平车险专家告诉记者,实际上,商业三责险的保费与责任限额不成线性关系。责任限额越高,增加的保费越少。以上海电话车险为例,家庭经济型轿车(六人座以下)的责任限额从20万元提升到50万元,享受七折后,保费只增加了271.6元。
方案1一个主险+一个附加险投保险种: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对于车辆状况不佳,车主又是非常有经验的老司机来说,一份三责险加一份车上人员责任险是一个比较合理的基础性选择。第三者责任险是对第三者造成的损失有一定的保障,另外,如果驾驶员负全部责任,也必须对车上乘客负责,因此车上责任险也必不可少。车险业内人士表示,这一方案是最基本的保障,在保费上无疑是最便宜的,但保障不够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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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要重复投保有些投保人自以为多投几份保,就可以使被保车辆多几份赔偿。按照《保险法》第四十条规定:重复保险的车辆各保险人的赔偿金额的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因此,即使投保人重复投保,也不会得到超价值赔款。二、不要超额投保或不足额投保
有些车主,明明车辆价值10万元,却投保了15万元的保险,认为多花钱就能多赔付。而有的车价值20万元,却投保了10万元。这两种投保都不能得到有效的保障。依据《保险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的部分无效。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
查看全文>> 车险渠道策略同质化严重
车险的渠道是在车险发展过程中,受市场“看不见的手”的作用自然形成的。各种利益体加入车险渠道体系的基本动机或首要动机是要从代理的车险业务中获取一定的利益,且其规模也可以在各种利益联盟中得以不断壮大,比如通过联合抬高手续费水平等手段。因此,在渠道关系维系中,在产品、服务及内部管理等环节缺乏精细化和差异化的情况下,手续费价格始终是保险公司维系渠道关系的主要甚至是唯一手段。在市场环境较差的情况下,渠道可以联合起来集体绑架保险公司抬高手续费的支付比例,从而导致保险公司产生众多的假...
查看全文>> 2013年4月10日
车险赔偿只是针对车险合同范围之内的 与有经验的老车主自己动手选择车险险种相比,新车主就要“容易”的多。大部分初次购车的新车主就会把汽车投保交给车险代理,要求投上“全车保险”。至于全车险包括哪些具体想险种,就懒得管、懒得问。
多数的车主都没有想到,就为了在投保时能省点心,懒得去问全车险包括哪些具体险种?也许就为以后的理赔埋下了巨大的隐患。据业内人士介绍,全车保险是不存在的险种。车险条款多达数十种,就算是车主经济能力强大,投保了全部的险种,也不会得到能满足一切损失的赔偿。因为每个险种都有自己的条款,承保范围只是在合同约定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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