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损险追偿环境不容乐观

 所属分类:平安车险   2013-2-18 20:50:34    加入收藏

在索赔流程方面,《指引》要求被保险人在事故发生后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同时协助保险公司进行查勘,积极协助获取能够说明事故经过、界定事故责任、确认当事人身份、证明损失情况的有关资料。

“值得关注的是,尽管我国《保险法》有关保险人取得代位求偿权的方式采用了国际上通用的"当然代位",即只要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付保险金后就可以自动取得代位求偿权,无需被保险人明示转让其对第三者的赔偿请求权。但是,保险行业协会此次出台的《指引》显然更为谨慎,还是要求被保险人签署"权益转让书",明示将代位求偿权转让给保险公司。”

保险专家告诉记者,相比较而言,当然代位方式简洁明了,以理赔为保险人取得代位求偿权的唯一条件,能促使保险人简化理赔程序,提高理赔效率,且有助于保险人尽快向第三者追索。但当然代位方式对有关损害赔偿请求权让与的实践和范围均不够明确,常常使第三者混淆赔偿金给付对象和给付范围。“行业协会如此规定,明确了赔偿请求权的让与实践和范围,但也需要获得被保险人的支持。被保险人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积极协助保险公司进行追偿,才能够使该制度得以顺畅运行。”

追偿环境不容乐观

于消费者而言,代位求偿制度和流程的完善无疑是个重大利好。但对于保险公司而言,这一制度是否能够持续顺畅运行,还受到诸多因素的制约。

来自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的数据显示,2010年我国机动车保有量为20706万辆,机动车交强险投保率只有49%。机动车中9086万辆为汽车,其中7164万辆投保了交强险,投保车损险的有4135万辆,投保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的为5195万辆。

“投保率低使得保险公司在理赔后追偿的环境相当复杂。如果遇到责任方没有买保险的情况,保险公司追偿很难成功。2010年某财产保险公司行使代位求偿权的案件有125笔,追偿成功的只有1笔。”保险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如是说。

大连平安保险保险专家也表示,由于当前相关司法解释并不完善,保险公司在行使代位求偿权的过程中难免要遇到很多现实困难和问题。“不难预见,由于追偿环境并不乐观,车损险代位求偿制度的完善和顺畅运行还需要相当一段时间的磨合。”

2013年5月15日

车险的简易理赔流程
    出险后及时报案 出险后首先要做的是,及时向各自承保公司和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告知保险公司损坏车辆所在地点,以便对车辆查勘定损。一方面让保险公司知道投保人出了交通事故,另一方面也可以向保险公司咨询如何处理、保护现场,保险公司会教车友如何向对方索要事故证明等。 取得交警证明 出示行驶证、驾驶证、身份证,现场交警填写《交通事故确认书》。现场交警根据各方陈述,对事故进行勘察后作出事故认定及责任划分,如无争议,填写《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车主签字确认。 填写出险单 出示上述证件和保险单证后,...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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