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对外资开放时机成熟?

 所属分类:  2013-2-22 22:38:46    加入收藏

时机成熟?

关于交强险对外资开放,之前有许多专家学者提出过建议,保监会内部也进行了多次讨论和评估。

一位保监会人士透露,关于交强险对外资开放,之前有许多专家学者提出过建议,保监会内部也进行了多次讨论和评估。

2001年12月,中国正式加入世贸组织,银行、保险、农业等多个行业相继对外资部分或全部开放。

2006年7月,随着《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实施,我国正式开始实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条例》规定,中资保险公司经保监会批准,可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未经保监会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

对于外资保险公司当时未获准交强险经营,保监会方面解释,这是由于我国加入世贸时未承诺允许外资公司经营强制保险业务,因此,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暂时不对外资开放。

此后,外资财险公司一直在积极争取获得交强险经营资格。

一位台湾保险业人士透露,2010年初大陆和台湾商讨、签订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时,放开交强险就曾成为双方讨论议题。此后的多次两岸金融交流中,台湾方面都会提放开交强险的议案。

利宝保险一位人士也称,公司几乎每年都会就交强险放开一事向保监会及当地监管部门提交申请,而每次监管部门征求意见时,开放交强险也是该公司主要诉求之一。

一位资深财险人士告诉记者,保监会最初担心交强险对外资开放会对本土经营者产生冲击,随着中资保险公司的飞速壮大,这种冲击的可能性已减小,放开时机逐渐成熟。

此外,一位资深财险业咨询人士表示,交强险实施以来多年亏损,监管部门也希望引入更多的竞争者特别是外资公司,以产生“鲇鱼效应”。

保监会披露的数据显示,2010年交强险整体经营亏损72亿元,其中承保亏损97亿元,投资收益25亿元。2009年,交强险经营亏损29亿元。

今年8月,保监会发文明确表示,积极研究向外资保险公司开放交强险问题,引进吸收国外交强险经营的先进技术及管理经验,推动我国交强险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2013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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