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车险续保时,车主应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搭配险种
所属分类:
2013-2-24 14:53:54
加入收藏
案例:前不久,有位车险保户向保险学会投诉,说自己遭遇了一次“非常不满”和“十分困惑”的保险索赔案件。2010年1月1日,他向保险公司投保了一辆二手车,当时的实际购买价是5万元,而保险公司与他确定的保险金额却是当时该车的新车价10万元,并按10万元的保险金额支付了相应的保险费。保险期限一年。
不料,该车于当年9月底发生事故,保险公司认为损坏严重应作推定全损处理,并按出险时该车的市场实际价值赔付给他4万元,合同终止。
对此,保户十分不解,认为从合同对价的原理出发,保险金额是10万元,就应赔10万元。
如果只能赔4万元,也应按照我国《保险法》第55条第3款:“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部分无效,保险人应当退还相应的保险费”的规定,由保险公司退还他4万元与10万元之间相应保额的保险费,并认为合同终止后的余下三个月的保险费也应返还,若不予返还保险公司似有不当得利的嫌疑。
分析:对风险额度理解有误
这位保户之所以认为他的保险合同不合理,其理由在于只得到4万元的赔偿,那么就只要支付与4万元相应的费用即可,并认为这符合合同对价的原理。
如果依此理解,那么在一个保险年度内绝大多数没有得到任何赔偿的被保险人因为没有得到所谓的“对价”,不是更有理由要求退还所付出的保险费了吗?这样的话,我们不难想象:保险这种风险转移机制将顷刻解体,难以为继。
赔款或超保险金额
那么,究竟什么是投保人所付保险费的对价呢?简单而言,是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每次事故所能够承担的最高幅度。
以上案例中这位保户所得到的保险的对价是10万元的“风险额度”,在这风险额度内发生损失,就可按合同得到相应补偿,包括在保险期限内多次损毁的维修费用和对全损的补偿。而且在我国的车辆保险中每次事故损失的补偿均可最高达到合同所约定的“风险额度”,如果在保险期限内多次发生保险事故,最终得到的赔款金额也有可能超过其投保时确定的“保险金额”。
2013年3月2日
选择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限额很重要 选择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限额
第三者责任险限额共有6个档次,不同档次的赔偿限额差距很大,但相应保费的差距并不大。所以建议,如果需求在两档保额之间的话,可以上浮一个档次投保。...
查看全文>> 2013年4月26日
车险不赔之一 收费停车场中丢车、剐蹭 不赔之一收费停车场中丢车、剐蹭
实例:焦小姐考下了驾照后,买了一辆高尔夫。每天她都把她的车停在小区的停车场里。为此,每个月焦小姐还要交给物业300多元停车费。一天,焦小姐一早去上班时,发现自己的车在小区停放时丢失。由于焦小姐是新手,所以给车上的是全险,车辆丢失后,她向保险公司报案并要求理赔,但保险公司的答复是:凡是在收费停车场中丢车,保险公司不赔!
原因:按照保险公司的规定,凡是车辆在收费停车场或营业性修理厂中被盗,保险公司一概不负责赔偿。因为上述场所对车辆有保管的责任,在保管期间,因...
查看全文>>
车险的水深!相信这是每一位车主都有的感慨。车险中存在多少陷阱我们难以考证,有多少对消费者不公的霸王条款我们也无法计较。我们能做的,就只有在现有条件下,选择一款最省钱也最符合个人需求的车险套餐而已。面对车险,你是一位精明的消费者么?
●主险篇第三者责任险
这也就是常说的“三者险”。负责保险车辆在使用中发生意外事故造成他人(即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的赔偿责任。
购买建议:现在强制性购买的交强险对第三者的医疗费用和财产损失上赔偿较低,作为交强险的补充,三者险可以在更大程度上赔偿。...
查看全文>> 2013年4月8日
重要的私家车保险种类:第三者责任险 目前投保车险的朋友非常多,而其中绝大多数都是私家车的车主,所以我们在购险之前进行私家车保险种类的补习势在必行。了解哪些私家车保险种类能够在我们的日常驾驶中起到更为关键的作用是我们投保前充电的主要目的。 如果详细说来,适合私家车用户的保险种类确是非常的多,但不同类别的险种适合的是不一样的人群,我们重点介绍的是适合我们每一位车主的一些险种。 首先,第一个非常重要的私家车保险种类是第三者责任险。其实从不光是私家车的车主,只要是机动车的车主在购险的时候都会把该险种放在第一位。因为该险种...
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