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理赔陷阱四:“回扣”做诱饵

 所属分类:  2013-2-25 20:19:47    加入收藏

陷阱四:“回扣”做诱饵

保险公司为了让车主到他们推荐的维修店去维修,另一个撒手锏就是给“回扣”。所谓的“回扣”是:如果出险车辆正常的定损金额应该为10000元,为了省钱,保险公司会推荐车主到指定的维修店去维修,使用价格便宜的零配件,因此定损金额可以降到5000元。为了让车主心甘情愿到推荐的维修店修车,保险公司和维修点双方会商量给车主2000元的赔偿金作为诱饵。收了2000元的“损失费”,以后爱车因维修质量的隐患再出现问题,车主也只能忍气吞声了。而保险公司不仅能省下几千元,又不会有官司缠身。

应对:买家没有卖家精。车主莫为蝇头小利与定损员或维修厂私下交易。

2013年1月20日

企业承包不影响车险理赔
    典型案例:某厂因经营不善,于1999年12月与某公司签订了为期5年的承包合同。时隔不久,该厂以自己的名义与保险公司签订了一份机动车辆保险合同。2000年8月该车由承包公司驾驶员宋某驾驶,在执行公务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者经济损失达49000余元,法院裁定由该厂垫付赔偿第三者经济损失。 该厂向第三方赔偿后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拒赔,理由是根据保险条款明示告知的内容:保险车辆转卖、转让、赠送他人、变更用途等,应书面通知保险人并申请办理批改。该厂接到拒赔通知书后诉诸法院。 法院判决:该厂与保险...查看全文>>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7-2011 qc188.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汽车江湖网 版权所有
汽车江湖网 qc188.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090127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