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理赔陷阱四:“回扣”做诱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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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2-25 20:1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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陷阱四:“回扣”做诱饵
保险公司为了让车主到他们推荐的维修店去维修,另一个撒手锏就是给“回扣”。所谓的“回扣”是:如果出险车辆正常的定损金额应该为10000元,为了省钱,保险公司会推荐车主到指定的维修店去维修,使用价格便宜的零配件,因此定损金额可以降到5000元。为了让车主心甘情愿到推荐的维修店修车,保险公司和维修点双方会商量给车主2000元的赔偿金作为诱饵。收了2000元的“损失费”,以后爱车因维修质量的隐患再出现问题,车主也只能忍气吞声了。而保险公司不仅能省下几千元,又不会有官司缠身。
应对:买家没有卖家精。车主莫为蝇头小利与定损员或维修厂私下交易。
典型案例:某厂因经营不善,于1999年12月与某公司签订了为期5年的承包合同。时隔不久,该厂以自己的名义与保险公司签订了一份机动车辆保险合同。2000年8月该车由承包公司驾驶员宋某驾驶,在执行公务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者经济损失达49000余元,法院裁定由该厂垫付赔偿第三者经济损失。
该厂向第三方赔偿后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拒赔,理由是根据保险条款明示告知的内容:保险车辆转卖、转让、赠送他人、变更用途等,应书面通知保险人并申请办理批改。该厂接到拒赔通知书后诉诸法院。
法院判决:该厂与保险...
查看全文>> 2013年6月30日
货车挂靠在某货运公司 出险如何理赔 在实际生活中,为了营运方便,存在着大量的货车挂靠在当地的某个货运公司,出租汽车挂靠在某个出租汽车公司的情况。一般来说,挂靠车辆每年都要向所挂靠的单位交纳一笔管理费,甚至由所挂靠的公司统一办理保险的投保或索赔手续。由于各种原因的出现,也会经常引发对挂靠车辆的索赔权纠纷。现举一真实的案例: 李某自己购买了一辆大货车,为营运方便,就将车挂靠在当地的一家运输公司,行驶证上所登记的车主也为该运输公司。2005年6月10日,李某以投保人的名义,向某商业保险公司投保了车损险10万元、第三者责任险15万元,...
查看全文>> 2013年2月21日
为爱车投保误区二超额投保即可 获得更多赔偿 误区二超额投保即可 获得更多赔偿
有些爱车族由于担心意外出险车辆受到损失,于是希望提高车辆损失险的保额,明明车辆是花10万元买的,却要投保20万的车辆损失保险,以为多保就能多赔,然而这样的想法并不合理,陈茜告诉记者:“根据《保险法》规定,保险金额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的部分无效。”所以,超额投保并不代表可以获得更多赔偿,反而增加保险费支出。陈茜建议,车主在投保车辆损失险时,应按照新车购置价确定保险金额。
华泰保险车险承保部核保人陈匡非表示,对于同一辆车,只有在保单计费标准相同的情况下,才可以说...
查看全文>> 自燃险和涉水险可按季购买
自燃和涉水风险毕竟是季节性的,夏季出现的频率较高,那么车主是否可以设定购买期限呢?昨天,天平车险有关分析人士向记者表示,自燃险和涉水险都属于附加险,根据保险公司的规定,涉水险和自燃险都必须与主险产品一起购买,也就是说,如果车主按年度购买车损险,自燃险和涉水险也必须按年度购买。“不过,车主也可以通过缩短主险投保时间的方法,季节性购买自燃和涉水险。”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车主如果希望只在夏季购买这两种附加险,可以调整主险投保的时间,比如,设定购买车损险的时间阶段,比如说三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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