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理赔评选案例的过程和标准

 所属分类:  2013-2-27 16:58:03    加入收藏

评选案例的过程和标准

福建消委会又是出于何种考虑,将此案件列为消费者维权案件的典型呢?

4月22日下午3时记者来到福建省消委会表明了采访的来意,想了解关于“2008年十大消费维权案例”的评定过程,以及保险消费投诉案例在福建当地是否具有典型性和普遍性,并在消委会的要求下提供了采访提纲,之后福建消委会却以“话题敏感不易接受采访”为由拒绝了记者的采访。

下午5时,记者拨通消委会宣传部门负责人的电话,他仍表示不接受相关采访,在和记者交谈的过程中他表示,“十大案例是由福建各地区消委会报上来,经过大家的研讨评选出来的”。

为此,记者致电中国消费者协会投诉部门咨询相关投诉案例的评选过程,该负责人表示,中国消协已经几年不办这样的评选活动了,至于各地的评选都是由各地的消协或消委会自己制定的评选规则。但他表示能评上的案例一般都具有典型性或社会影响较大等特点。

记者就有关“福建地区车险消费投诉案例在当地消费者投诉所占的比例以及是否有逐年增长的趋势”等问题没有得到福建消委会的正面回答。但记者从中国消费者网上找到两篇由福建消委会提供的报道,“福建2008年消费投诉五大热点”和“福建2009年第一季度投诉分析”中,没有找到有关车险理赔投诉的蛛丝马迹。

2013年3月22日

车辆停放不明原因受损,找不到责任方,保险公司免赔30%
     春节期间,侯先生自驾车回江苏老家,途中与别的车相撞,车右侧大面积受损。由于归家心切,他在附近找了一家小修理厂维修,花了1000多元。事后保险公司只定损800元。 专业人士提醒,定损单上的维修价是保险公司依据汽车修理完好所需要的合理市场均价,一般保险公司只认准二级以上资质的维修站。车主自行选择修理厂属个人行为,如果车主去达不到标准的维修站保养或修车,保险公司将会根据市场价格进行核价。 发生保险事故后,要经保险公司核定损失、拍照确定,未经保险公司确定的,车主不能擅自对...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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