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车险将与出险次数及交通违章情况双“挂钩”

 所属分类:  2013-2-27 20:56:51    加入收藏

保险业正在酝酿将商业车险保费费率与驾驶人交通违章行为“挂钩”,如果驾驶人有闯红灯、超速等交通违章行为,可能导致下一年的车险费率上浮。这是12月15日记者从辽宁省保险业获悉的。目前商业车险费率已与上年出险次数相“挂钩”,该政策执行后,意味着商业车险将与出险次数及交通违章情况双“挂钩”。

根据国家保监会辽宁监管局最新公布的消息,“辽宁保监局与沈阳市公安交警支队建立合作机制,实现交通违章和事故数据等信息共享和交换。”省保险行业协会相关人士告诉记者,保监局与交警支队合作机制建立后,保险行业将对目前的商业车险信息系统进行改造,导入车辆交通违章信息,实现商业车险费率与交通违章情况联动。据他介绍,该联动机制将率先在沈阳启动,条件成熟后,在全省范围内实行。

车险费率与交通违章行为“挂钩”的具体标准仍在研究中,但可以明确的是,交通违章行为将增加机动车商业车险保费支出。

车险保费与交通违章“接轨”并不是辽宁地区首创。12月15日,记者从深圳保监局了解到,今年10月15日起,深圳率先启动了车险保费与交通违章的联动机制。根据深圳的做法,与车辆保费“挂钩”的交通违章行为有七项,对于有逆行倒退行驶、闯红灯、超速等违法行为三次及以上,或者每发生一次饮酒后驾驶的车辆,费率将上浮10%;对于有无证驾驶、肇事逃逸、醉酒驾车等严重违法行为的车辆,费率将上浮30%;多种违法记录并存的,总的上浮幅度以50%为限。

“保费费率与交通违章行为‘挂钩’,将使商业车险保费更加公平合理,也能提高公众安全驾驶意识。”上述保险行业协会人士表示,该项工作将于春节后正式展开。

值得一提的是,目前沈阳地区的车辆保险已有三项“挂钩”内容。其中,交强险费率与交通事故情况和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双“挂钩”,前者可使交强险费率最高上浮30%,最低下浮30%;后者使交强险费率最高上浮60%。商业车险费率与上一年车辆出险次数“挂钩”,最高上浮30%,最低下浮30%。

2013年3月23日

“互碰自赔”要满足哪些条件?
     什么情况可以“互碰自赔”? 必须同时满足:“多车互碰、有交强险、只有车损、不超2000、都有责任、各方同意”,就可以“互碰自赔”: 1.多车互碰:两车或多车互碰; 2.有交强险:事故各方都有交强险(还未到期); 3.只有车损:事故只导致各方车辆损失,没有发生人员伤亡和车外的财产损失。 4.不超2000:各方车损都不超过2000元。 5.都有责任:交警裁定或事故各方自行协商确定为各方都有责任(同等或主次责任)。 6.各方同意:事故各方都同意采用...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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