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人在发生事故后应该及时定损

 所属分类:  2013-2-3 17:26:22    加入收藏

TIP1:及时报案

保险人在发生事故后应该及时定损。

《保险法》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责任。”

这条规定本来是保险公司为了规避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故意通过拖延时间来篡改损失规模,要求虚假赔偿的保险风险,以及因为拖延时间使得损失难以确定的保险风险。“未能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及时报案”是不少保险公司拒赔时惯用的说辞,尤其在车险中出现得较多。

但是,“及时报案”只是笼统说法,而没有量化的规定。有时车主只是由于工作繁忙或遗忘等原因没有及时报案,就被保险公司“理所当然”拒赔了。专家建议一旦发生事故,车主最好还是在第一时间报案,这样对自己和保险公司都最有利。毕竟拖得越晚,自己获得赔偿款的时间也越晚,遭到拒赔的可能也越高。而一旦走上诉讼道路,难免又要耗费更多的时间、精力和费用。

2013年6月1日

2008年有试验版低碳车险
    2008年就有试验版 记者在采访中获悉,2008年北京奥运会期间,北京保监局就曾经推出过类似的低碳保险——在7月20日至9月20日交通限行(注:指单双号限行)期间,停驶机动车辆的部分交强险保费将减免。 很多车主因此选择当天不开车。也导致那段时间交强险理赔机率减少一半。最后,从2008年11月1日起在北京市办理交强险续保手续时,保险公司根据该车辆在奥运交通限行期间实际停驶天数,减免了部分交强险保费。...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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