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二手车勿忘修改保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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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2-3 21:2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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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赔的过程没有许先生想象那般顺利。由于车险保单的被保险人和受益人仍是原车主,许先生不得不费尽周折找到原车主,并再办理保单批改,前后花费近1个月的时间。
10月1日施行的新《保险法》第49条规定,保险标的转让时,保险合同应随之发生转让,合同效力延续。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应履行通知义务,但不履行该义务并不影响保险合同转让的法律效力。那何以在理赔时还要办理诸多手续呢?
根据保险公司理赔人员的解释,虽然新《保险法》对二手车保单转让做了新的规定,但在理赔时,保险公司只能向保单上约定的受益人进行赔偿。许先生未将被保险人和受益人进行批改,所以才在理赔过程中遇到了麻烦。
业内人士指出,鉴于此前不少消费者遭遇“买卖二手车却没有办理车险过户手续,等发生事故后则遭到保险公司拒赔”的情况,新《保险法》第49条的规定在立法上解决了“未及时将保单过户的车辆遭遇拒赔”的问题,加大了对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权益维护。虽然承认转让后保险合同的效力,但在实际理赔操作过程中,为了简化理赔手续,受让人也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办理相关的批改手续。
笔者在采访过程中了解到,不同公司对于二手车过户有不同的做法。如太平洋产险客服人员建议车主在将车辆过户之后到保险公司进行批改,否则在出险后会因为找不到原来的车主让理赔过程变得麻烦。
此外,虽然车辆转让后原保单的权利和义务能跟随车辆一起转移,但并不意味着任何情况下车辆转让后保单都依然有效。新《保险法》第49条同样规定,保险标的转让导致危险因素显著增加时,保险合同于转让时即丧失法律效力。也就是说,如果一辆家庭用车在转让后变为营运性质的车辆导致保险公司所承保的风险增加,而被保险人或者受让人没有及时通知保险公司,那么发生保险事故后保险公司完全可以拒赔。
2013年6月17日
私自改变车主,保险公司可以拒赔
在保险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改变车主,车辆出了事故又提出索赔。昨天,朝阳法院对这样一起保险索赔案做出判决,保险公司可以拒赔。 前年12月,北京富荣公司一辆货车在人保公司投保了机动车险。去年4月2日,货车被卖给北京超时公司。没多久,该车发生交通事故。两天后,富荣公司向保险 公司申请将该车的被保险人进行变更。法院审理认为,富荣公司在事故发生后才申请更改被保险人,保险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或不承担赔偿、给付保险金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查看全文>> 怎样投保既划算又安全
有两种附加险也建议购买,一个是盗抢险(适用于没有车库的车主)。盗抢险可以保证一旦车辆被盗或被抢,车主的损失能够得到赔偿。还有一个就是不计免赔险。现在保险公司的保险条款上都有一个免赔率,车主在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保险公司免赔20%,主要责任的免赔15%,同等责任的免赔10%,次要责任的免赔5%。为了让自己承担的经济赔偿减少到最少,再买一个不计免赔险,这样无论车主在事故中承担多大的责任,保险公司都会向车主支付全部的保费。
另外,建议新车不必要购买两种险,一是自燃险,因为现在...
查看全文>> 驾照失效也可获赔
与此同时,本次征求意见稿还删除了原有商业车险条款中的十余条责任免除,例如“驾驶证失效或审验未合格”;“发生保险事故时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行驶证、号牌,或临时号牌或临时移动证”;“改变使用性质未如实告知”等,都纳入了保险责任范围。同时,部分降低了原有条款的免赔率。
为减轻消费者在理赔时提供单证的麻烦,该示范条款对商业车险的索赔资料进行了简化,例如不再要求车辆损失保险索赔提供营运许可证或道路运输许可证复印件,不再要求盗抢保险索赔提供驾驶证复印件、行驶证...
查看全文>> 业内人士还提醒车主在遇到交通事故后,可以综合评估理赔成本与下一年保费支出情况来确定是否索赔。对于一些不影响车辆性能、安全设施或外观无伤大雅的小刮小碰事故,可以不向保险公司索赔,可以降低第二年保费支出,也有利于交通治堵及其他社会成本的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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