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保险机构可以经营我国交强险业务

 所属分类:  2013-3-2 20:08:45    加入收藏

随着我国交强险市场5月1日起正式对外资保险公司开放,中资外资财险公司零距离肉搏战一触即发。同时,随着商业车险市场化改革推向全国,其费率有可能在竞争中进一步走低。这些将使得2011年表现抢眼的财险业务,在2012年遭遇严峻挑战,并增大盈利压力。业界甚至认为,财险景气度已经接近高点。

外资抢车险大蛋糕

根据5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外资保险机构开始可以经营我国交强险业务。

不少外资保险公司已经进行了充分准备。利宝保险有限公司中国区总经理邓伟祥此前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利宝保险已经做好一切准备,届时会将国外的车险经验引入中国。此外,富邦财险、美亚保险等外资险企也已开始着手前期准备工作。

不过,我国交强险市场正式对外开放,将大大拉动外资保险公司的商业车险业务。而多元化的竞争,也会给国内车险市场带来新格局。招商证券研究报告认为,外资险企虽然短时间内难以抢占市场,但未来将推动车险市场的费率厘定更准确。

2013年3月23日

两车相撞 原告称未被告知免责条款
    原告称未被告知免责条款 庭审中,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的代理人反驳说,根据合同规定,受害人不能是车主本人,且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所有、承租、使用、管理、运输或代管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因此,孙女士作为涉案车辆的被保险人,不在保险责任范围内。 孙女士一方则认为,在第三者险中,‘第三者’是个不特定的对象,跟车主是否同一个人无关。“保险公司的条款是霸王条款。”孙女士说,当初在签订保单时,保险公司并没有将保险合同交给她。同时,也没有将上述免责条款向她进行明确告知,因此免...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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