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投保陷阱一:指定条款限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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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3-5 16:3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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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并不是所有的保险公司都取得了电话直销车险牌照。随着越来越多的财险公司获得电话、网络营销的资质,新一轮的价格竞争在新兴渠道打响,车险电销这一看似透明的投保渠道,却时常会出现低价的陷阱。所以,消费者不能只顾着价格便宜,而忽略了其中深埋的陷阱。
陷阱一:指定条款限制赔偿
沈小姐前几天刚通过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一份保单,拿到保单后,她发现除了交强险、车损险、三责险之外,保单上有两条她并不熟悉、事先也不知情的条款:指定驾驶员、指定行驶区域。
据了解,“指定驾驶员”是指车主在投保车险时可指定1名或2名驾驶员,并获得相应的费率优惠。“指定行驶区域”是指车主和保险公司约定保险车辆的行驶区域,从而达到降低保费的目的。根据驾驶员人数、年龄和行驶区域范围大小,车主可以获得每项5%至10%不等的费率优惠。“我在购买保险时,接线的工作人员并没有告诉我这个情况,这样一来,如果我把车子借给别人,或在指定区域之外发生事故,就很可能得不到赔偿了?”沈小姐有点不明白。
据保险公司透露,由于部分特约条款不受监管部门车险7折令的限制,因此搭配特约条款的保单往往比普通保单在价格上更便宜一些。有的保险公司销售人员常利用信息不对称,在车主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在车险合同中加入指定驾驶员、指定行驶区域等特约条款,以达到变相降低保险费的效果。但是对车主来说,这样的约定就相当于限制,会给今后的理赔埋下隐患。
2013年6月10日
车险电销模式的局限性体现在哪里 目前,车险电销产品以其价格便宜、省时省事等优势被广大个人保险消费者所接受。从长远角度看,电销渠道可以降低保险企业综合成本率,保证业务资源,转变行业发展方式的美好前景吸引众多公司开始新一轮角逐。但是,作为一种在费率政策倾斜下发展起来的营销模式,保险企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存在下列不足。 一是车辆保险条款合同本身较为复杂,由于部分保险机构对车险电销产品宣传不到位,司法环境对保险合同成立和条款执行的影响较大,加之行业缺乏标准话术解释,公司相关人员业务素质不高,以电话形式投保车辆保险极易导致合同纠纷和...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