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平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新修改
保监发改〔2013〕160号
天平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修改章程的请示(天平保发〔2013〕5号)及补充材料收悉。经审查,核准你公司2012年12月26日股东大会决议对章程做出的以下修改:
一、第九条第三款修改为:现有股东出资额、认购股份和所占比例见下表:
天平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结构表 | ||
股东名称 |
认购的股份数 (万股) |
持股比例 |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2600 |
20% |
上海益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12600 |
20% |
上海浦育海实业有限公司 |
12600 |
20% |
海南华阁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8549.6 |
13.57% |
上海日兴康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
7972.8 |
12.66% |
海南陆达科技有限公司 |
7032.8 |
11.16% |
上海中之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644.8 |
2.61% |
总计 |
63000 |
100% |
二、第四十四条修改为:本公司召开年度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在会议召开二十日前以书面、电子邮件或法律许可的其他方式通知登记在册的股东;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在会议召开十五日前以书面、电子邮件或其他法律许可的方式通知登记在册的股东。
三、第六十九条修改为:本公司董事为九人,其中执行董事四人,非执行董事两人,独立董事三人。
四、第九十二条修改为: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
请你公司依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事宜。
此复
中国保监会 2013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