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只理赔被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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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3-12 14:4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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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新车车主不能认识到交强险与商业险的各自职能,一般情况下交强险与商业险需要同时购买。交强险与商业险区别在于:
交强险只赔被撞的
虽然由最初的“强三险”改为“交强险”,这个强制保险仍是不折不扣的“三者险”。条例明确规定:“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简言之,钱是赔给被撞一方的。
案例:5月中旬,王小姐从同事张先生处购买了一辆桑塔纳轿车,款物两清。张先生在年初时为该车投保了机动车车辆保险,并且告诉王小姐保单还有半年才到期,王小姐也就没再与保险公司打过交道。2009年6月,王小姐驾车发生交通事故,该桑塔纳轿车被撞坏了。因为该车尚在保险期内,王小姐便向保险公司索赔。但保险公司却拒绝了王小姐的索赔请求。点评:按照《保险法》的规定:保险标的转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让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不得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 在本案中...
查看全文>> 2013年4月13日
车主提醒:要特别注意保留相关证明材料 车主提醒:要特别注意保留相关证明材料
原告王先生也表示这件事情对自己也是一个教训,同时也提醒司机朋友一旦遇到交通事故,需要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应该特别注意保留相关的证明材料,
原告:“作为一个机动车的被保险人,我想对司机朋友说两句话,首先第一呢,发现事故以后呢,及时报案。有人员受伤呢,及时送到医院,一定要把各种手续备齐了。如果有人受伤,跟第三者之间把一些事情处理清楚。我就是有些事情没处理明白。因为咱把三者的钱全承担了,这一承担三者不配合我也没办法。如果要让三者主动花点钱,他有可能就主动地配合...
查看全文>> 2013年4月8日
车险“足保” 不能理解为“高保” “足保”不能理解为“高保”
虽然对于车主来说,按照实际价值投保是比较容易理解的,目前较多选用新车购置价确定保额的主要原因是:如果按照新车购置价投保,无论车辆的使用年限,在发生损失时保险公司都会使用全新的配件进行修复,例如一辆全新的桑塔纳和一辆使用了10年的桑塔纳,同样因为交通事故损坏了大灯,他们都能获得一个全新的大灯,保险公司的赔付成本是一样的。
对于大多数车主而言,都希望车辆维修的质量得到保证,使用新的配件,因此,选用按照新车购置价进行投保的方式,可确保足额赔付。否则,就可能面临比例赔付问...
查看全文>> 2013年3月1日
保险公司返点20%甚至更多,难道不怕亏本吗? 保险公司返点20%甚至更多,难道不怕亏本吗?
业内人士指出,只要保险公司尽可能的争夺市场份额,占有客户资源,那么所谓的“亏损”只是表面现象。一家财险公司的定损员向记者透露,财险公司为了让亏损降到最低点,采取了“报行不一”的方式来抢占客源,也就是保险机构将已向监管部门报备的保险条款或费率擅自更改。
保监会规定,强制险和公众利益险种都可以在使用后10天内备案,加大保险责任、降低条款费率的新产品则要重新备案。保险机构利用这一点,擅自变更条款、费率,尤其是备案类产品。例如,大吨位营运货车与大吨位非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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