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者责任险赔偿依据和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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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3-13 16: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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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依据和赔偿标准:
(1)保险车辆发生第三者责任事故时,应当依据我国现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以及保险合同的规定处理。?
(2)根据保险单载明的责任限额核定赔偿金额。?
①当被保险人按事故责任比例应负的赔偿金额超过责任限额时:
赔款=责任限额×(1-免赔率)?
②当被保险人按事故责任比例应负的赔偿金额低于责任限额时:?
赔款=应负赔偿金额×(1-免赔率)?
(3)自行承诺或支付的赔偿金额:指不符合《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以及保险合同的规定,且事先未征得保险人同意,被保险人擅自同意承担或支付的赔款。
2013年6月22日
商业车险投保仍然是“次日生效”
当天买的保险,却不是当天生效,很多车主可能不知道,保险责任还有“真空期”。很多车主认为,只要办理了车险,开车上路就有保险保障了,而事实上,多数车主没有留意车险生效的具体时间。
记者从一家车险公司了解到,按目前的规定,商业车险的生效时间为次日零时,而非购买保险之时即刻生效。与商业车险不同的是,交强险则可享受即时生效的“优待”,据了解,2009年3月25日,保监会下发了《关于加强机动车交强险承保工作管理的通知》,明确规定,交强险将实行“即时生效”,但保监会发布的通知仅限于交强险,目前商业车险投...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