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百万豪车受损 如何维修

 所属分类:  2013-3-14 15:15:34    加入收藏

价值百万的豪车每年保费高达2.6万余元,出事故后竟不能到4S店维修?日前,万先生投诉称,公司车辆出现损毁后,保险公司不同意其到4S店维修,仅按照普通维修标准定损1500元。

  对此,保险公司表示,因与该品牌4S店没有合作,所以不能到该店维修。律师表示,除非保险合同有特别约定,否则车主出事故后就可以到4S店去修理车辆,之后凭维修单据到保险公司理赔,保险公司无权指定维修店。

  据万先生介绍,半年前公司买了一辆价值100万余元的豪华轿车,万先生代表公司在保险公司购买了“全险”。“我还特意将保险的额度提高,每年的保险费达到2.6万余元。”万先生说。

  今年1月,公司的司机杨先生在将车停入地下停车位的时候,同另一辆车发生刮蹭,导致车辆表面的喷漆被刮伤,出现刮痕。保险公司接到消息后,派定损员赶到现场,定损员勘定该车辆的损失为1500元,司机杨先生在定损单上签了字。

  “百万豪车出现损坏,损失怎么会才1500元?”万先生表示,到4S店去修理,至少要花费5000元以上。“我当时在出差,知道这一情况后,马上打电话向保险公司询问。”万先生回忆,保险公司的说法是,定损没有按照4S店的标准,因为4S店不是他们的协议修车单位。车辆可以到除了4S店以外的任何维修店维修。“价值上百万的车,怎么能随便选维修店修理呢?”万先生很是不解,当初买保险的时候,保险公司承诺说是可以到4S店修理的,如果事先告知车辆不可以到4S店修理,就不会选择这家保险公司。

  对此,为万先生办理保险的业务员谭小姐表示,保险公司当时收到消息后,马上派定损员赶到现场,定损员按规定程序定损后出具了单据,车辆驾驶员杨先生也在单据上签了字。“公司是按照规定程序定损的,并且定损结果上也有司机的签字,这表明当时客户认可了公司的定损。”谭小姐说,“万先生既不是当时的驾驶员,也不是车主本人,即使事后对定损结果反悔,也应该是由车主本人或驾驶员向公司提出,由公司的相关领导处理。”

  至于当初购买保险时是否承诺到4S店维修,谭小姐表示,当时说的4S店是指与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的4S店,并没有具体指明4S店的名称。“万先生投保品牌车辆的4S店并没有与公司合作,所以当时所说的4S店不包括在内,而且双方签订的保险合同也没有哪一条规定车辆出现损失必须到4S店修理。”

  对此,万先生表示,虽然车辆所有者是公司董事长,驾驶员是公司司机,但自己是公司的车队队长,主要管理车辆及司机,完全有权利处理此事。“司机对保险一事不是很懂,以为定损完就可以了,所以才会签字。我发现定损数额有问题后,立刻就给保险公司打了电话,要求到4S店修理,但直到现在,保险公司也没给我个说法。”

  对于本次投诉,有律师表示,万先生虽然不是车辆的所有人,也不是车辆的驾驶者,但其作为公司的车队队长,有权代表公司对定损结果提出异议。“根据法律规定,保险公司应按照最大诚信原则,对车辆正常维修承担应付的责任。”律师还表示,“除非保险合同有特别约定,否则出事故后车主就可以到4S店去修理车辆,之后凭维修单据到保险公司理赔,保险公司无权指定维修店,也不能以与某4S店没有协议为由阻止车主到该处修理车辆。”

  肖律师认为,价值百万的豪车出现损毁后到4S店维修,是属于正常维修范围之内的。保险公司不能以自己的定损报告来拒绝车主的理赔请求。保险公司只有在有证据表明4S店的修车费用明显超出维修价格幅度范围之内,存在价格欺诈的情况下才能拒赔。

  至于当事司机在定损单上的签字,肖律师称“不能够完全产生法律效力”,“保险公司有义务明确告知当事司机定损的维修范围、定损标准、确认金额,如果没有明确告知的话,该司机的签字不能产生法律效力”。

2013年7月1日

车主如何买到真正需求的车险产品
    机动车辆保险是以机动车辆本身及其第三者责任等为保险标的的一种运输工具保险。其保险客户,主要是拥有各种机动交通工具的法人团体和个人;其保险标的,主要是各种类型的汽车,但也包括电车、电瓶车等专用车辆及摩托车等。 机动车辆是指汽车、电车、电瓶车、摩托车、拖拉机、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2012年3月份,中国保监会先后发布了《关于加强机动车辆商业保险条款费率管理的通知》和《机动车辆商业保险示范条款》,推动了车辆保险的改革。   三十几岁的宋雄伟,身上透着一股创业的激情和冲劲,他的创业梦想,就是“让每...查看全文>>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7-2011 qc188.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汽车江湖网 版权所有
汽车江湖网 qc188.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090127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