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车找朋友顶包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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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3-16 19: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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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岁女子许某酒后驾车发生追尾事故后,找来朋友“顶包”,并收买前车司机帮自己做伪证。近日,海淀法院以
保险诈骗罪分别对许某和她的两个“帮手”判处了有期徒刑。
许某酒后驾车行至积水潭桥西时,与张某的货车追尾。后许某在向大地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报案索赔的过程中,为隐瞒自己酒后驾车的事实,与张某和自己的朋友瓮某互相串通,谎称事故发生时驾驶员是瓮某,以获取车损赔款。同年,大地保险公司向许某支付赔款4.4万余元。但保险公司后来调查发现,许某和瓮某两个人说的事发过程有出入,而且货车司机张某在事发后也没有去理赔,于是保险公司报案。
庭审中许某称,事发当天她开车去酒吧喝酒,在回来的路上撞到张某开的货车尾部。因为当时自己喝了酒怕被警察发现,便制止货车司机不要报警。随后,她又打电话把朋友瓮某叫来替她挡事,并给了货车司机200元钱替她作假。
法院认为,许某作为投保人,对已经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从而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保险诈骗罪;瓮某、张某作为保险事故的证明人,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为许某的诈骗行为提供条件,应以许某的共犯论处。最后法院以保险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许某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2万元;判处瓮某和张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1万元。宣判后,被告人均未明确表示是否上诉
保险公司还有很多其他不同保障范围的险种供选择,如车上人员险、盗抢险、玻璃单独破碎险等等。车主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情况和所处地区环境再适当选择一些险种。比如“自燃险”,专家建议如果汽车使用年限过长,机件老化,就应该购买。
如果您的车上经常乘坐家人,而且您和家人都已经投意外伤害保险和意外医疗保险,那么作为私家车,就没有必要投保车上人员责任险了。因为意外伤害和意外医疗保险所提供的保障范围基本涵盖了车上人员责任保险所能提供的保障。...
查看全文>> 2013年4月5日
假电话车险 第三罪损害消费者利益 第三罪损害消费者利益
对于车主来说,假电话车险的危害有两个方面:首先,假电话车险公司很不正规。通常他们就是随便找一个房间,圈几个人,拉几根电话线就成立了“电话车险”公司。这种公司很难给车主们以利益保障;其次,因为理赔和他们没有关系,为了获取利益,他们就随便和消费者做出根本无法兑现的承诺,譬如未来在保险以后的利益保障或者是后续服务等等这些,然而消费者在出险后,根本得不到赔偿,只能吃闭门羹。...
查看全文>> 2013年6月10日
通过代理人买车险要审核代理人真伪 注意审核代理人真伪
投保时要选择国家批准的保险公司所属机构投保,而不能只图省事随便找一家保险代理机构投保,更不能被所谓的高返还所引诱,只求小利而上假代理人的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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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位险为责任感而设计
问:座位险是什么险种?有哪些保障?
答:座位险就是专门保障车上驾驶员、乘客的一个险种。如果发生意外事故导致车上的司乘人员伤亡,保险公司将赔偿治疗费或事故金。座位险保额从1万元到10万元不等。
从某种程度上讲,这种险是为车主的责任感而设计的,买与不买完全由车主自己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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