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保险新条款“车主权益版”保护消费者的物权

 所属分类:  2013-3-17 16:22:50    加入收藏


商业车险领域的“高保低赔”、“无责不赔”曾备受诟病,车险条款调整势在必行。记者昨日从相关渠道独家获悉,由此前车险A、B、C条款将合并调整的示范条款已敲定,有望在今年二季度正式上线。

   去年底,保监会下发商车车险条款费管理制度改革的相关通知,在业内征求意见,为下一步车险费率市场化推进以及多数财险公司的车险采取“示范条款”打伏笔。目前意见征集工作已结束。

   通知表明,车险改革将建立市场化导向的条款费率机制,形成以示范条款为基础、公司自主开发条款为补充的多元化商业车险格局。也就是说,在经营时间、偿付能力等方面符合一定条件的财险公司可自主设计车险条款,其他公司将采用示范条款。记者从多家财险公司了解到,年内将有大动作,而接近保监会人士则解释,“示范条款”有望在二季度引入各公司实施。一旦实施,则意味着实施六年多的商业车险A、B、C条款要退出历史舞台。

   “示范条款”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负责出台,在2011年下半年广泛征求意见,并于去年“3·15”前夕正式对外公告。与旧条款相比,“示范条款” 为了化解无责车主常常遭遇难以获赔的难堪,明确规定,因第三方对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无责车主除可以沿用过去的索赔方式外,还能直接向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进行索赔。

   针对目前绝大多数车辆以新车购置价来缴纳保费、赔付以实际损失计算引起很大争议,“示范条款”明确规定,车损险的保险金额按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确定。同时,“示范条款”还新增了十多项保险责任,以维护车主利益。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副秘书长罗磊认为,私家车由原来的最长15年就得报废,变成了超过60万公里更加贴合实际,“现在私家车越来越普及,老百姓在车辆的使用期间一般不会跑得太多,用了15年可能这辆车只跑了十几万公里,车况还会比较好。按照年限报废的话,它就报废了,按照里程来设定上限,更加贴合实际,更能保护消费者的物权。”

   其他国家对车辆使用年限和车辆报废的相关规定又是怎样的呢?

   日本国内汽车报废速度很快,一般乘用车平均报废年限为10年。每年报废车辆约550万辆,与新车销售量基本持平。德国每年注销机动车350万辆,平均使用年限为7-8年。美国的汽车平均使用寿命约为13年。

 

2013年4月1日

车辆投保不可不知的五大技巧
    一、车辆的保险金额要根据新车购置价确定。车辆损失险保险金额,可以按投保时新车价值或实际价值确定。但要注意保险金额不得超过车辆价值,因为超过的部分无效。 二、司机乘客意外伤害险,在投保时根据使用情况投保一个座位或几个座位,如果超过2座,则5个座全部投保比较合算。 三、第三者责任险有5万元、10万元、20万元、50万元和100万元五个档次,保费分别为1040元、1300元、1500元、1730元、1820元。一般来说,保10万元比较合适,一般的事故都能应付。 四、自燃险是对车辆因油路或电路的原...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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