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肇事车套牌案被成功侦破

 所属分类:  2013-3-18 13:44:34    加入收藏

    5月12日凌晨, 该公司客户服务专线95590接到报案,报案人漆某称5月11日18时30分,由李某驾驶的赣J11241货车在湖南省醴陵市清水江乡东山村路段,与一辆无牌摩托车相撞,造成摩托车驾驶员当场死亡的交通事故。

  5月12日凌晨,大地保险萍乡中心支公司迅速赶赴湖南醴陵市查勘现场、核查取证,使一起肇事车辆企图“套牌”骗赔案原形毕露,为公司避免经济损失14万元。

  5月12日凌晨, 该公司客户服务专线95590接到报案,报案人漆某称5月11日18时30分,由李某驾驶的赣J11241货车在湖南省醴陵市清水江乡东山村路段,与一辆无牌摩托车相撞,造成摩托车驾驶员当场死亡的交通事故。

  由于案件重大,且出险后肇事驾驶员未及时报案,大地保险萍乡中心支公司客户服务部经理肖武斌立即与出险地的双代公司湖南省醴陵市支公司及报案人联系。由于肇事时间与报案时间相隔较长,已是凌晨时分,湖南省醴陵市支公司对案件具体情况尚不清楚,而报案人又闪烁其词,反复声称现在已经是凌晨,保险公司查勘现场不一定能找到出险地点,肇事车辆现已被死者家属扣押,等天亮后再联系出险地的保险公司。

  身在异地的车险客户遇如此重大的交通事故,出险后一般都会催促保险公司快来处理,而报案人现在却为何一反常态呢?为什么肇事驾驶员本人不及时报案?另外,肇事车辆一般都是由交警扣押,现在为何被死者家属扣押呢?要解除诸多悬念和疑问,刻不容缓。具有保险职业敏感性和高度责任感的肖武斌,当机立断采取措施,恳请当地双代公司的值班人员立即前往醴陵市各大医院调查了解情况,并与查勘员王清一起,凌晨驱车迅速赶往肇事现场。在湖南省醴陵市支公司查勘员刘绪林的紧密配合下,于当天凌晨2时20分左右找到死者家属居住地。肇事车辆已被死者家属扣押起来,刘绪林、王清立即在肇事车辆上做好标识,要报案人签字认可,固定好证据后,便守住肇事车辆。待天亮时分,立即找到死者家属,请死者家属签字证明扣押车辆即是肇事车辆,取得证据后,他们立即约见肇事驾驶员李某,澄清真相,陈述利害。在事实面前,肇事驾驶员李某承认其肇事车辆是他刚从湖南省新市镇购买的二手车,无任何手续,而赣J11241是他自己原有车辆的车牌,本想购买一部同类型的二手车回萍乡后套牌使用,于是就带着赣J11241的牌照,挂在新买的二手车上返回萍乡,未料想在清水江乡东山村路段发生事故。由于李某经济能力有限,死者家属怕得不到赔偿,经过双方商议,采取“明修栈道,暗度陈仓”的计谋,一是由漆某向保险公司报案,并由死者家属扣押了肇事车辆;二是请人将真正的赣J11241货车从江西萍乡开过来,准备天亮前替换肇事车辆。没想到保险公司会凌晨赶来,识破了他们“套牌”骗赔的诡计。在铁的事实面前,李某签字承认企图“套牌”的事实并放弃索赔。

  通过本次事故的查勘,充分说明了及时迅速到达事故第一现场的重要性,同时也提醒广大查勘员,在平时的接、报案和现场查勘工作中,要进一步提高去伪存真的识别能力,要始终保持防骗打假的高度警觉性

2013年6月27日

车险案件原则上实行报案即立案
     财险公司接到车险报案后3日、非车险报案后15个工作日须强制立案。   记者20日获悉,保监会日前发布了《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基础数据、评估与核算内部控制规范》,旨在加强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管理。   根据《规范》,车险案件原则上实行报案即立案,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应及时在理赔信息系统进行立案处理,系统应设置超过3日尚未立案则强制自动立案功能。非车险案件应于报案后15个工作日内进行立案(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对没有在规定日期内立案的车险和非车险案件,保险公司应通过理赔系统进行估损赋值...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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