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操作办法出台防“假理赔”

 所属分类:  2013-3-20 9:30:23    加入收藏
 从9月1日起,车辆单方发生小刮蹭直接开往4S店或修理厂维修代办保险理赔的做法将有所改变。为了贯彻保监会在保险业打击“三假”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江门市机动车辆单方事故等理赔案件的管理,切实保护车主与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江门保险协会近日出台了机动车辆单方事故(含划痕)的操作办法,并于9月1日实施。
 

  届时,所有单方事故由车主或驾驶员向保险公司现场报案,汽车流通企业和维修企业不能代报案。此外,单方碰撞事故的理赔处理不能由他人代领赔款,案件的所有赔款必须划入被保险人的银行账户。

  操作办法出台防“假理赔”

  “以前如果只是小擦碰,只要把车开到4S店就搞定,现在却麻烦多了。”近日,车主张先生停车时不小心将轮胎和胎铃刮花了,照例将车开到4S店进行维修,但却被工作人员告知由于已经出过4次险,按操作办法要求,第4次出险车主要提供相关的事故证明。对于这个操作办法,张先生感到疑惑,“这个规定意味着每单事故无论大小都要交警到现场,这不是在浪费警力吗?”

  “只要车主向我们报案,我们就会出警”,蓬江交警大队宣传股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为了预防“假理赔”的发生,交警对所有交通事故的处理方式均是到现场拍照、定损,然后出具证明及备案,事后不能补开证明。

  据了解,最近保监会召开了在保险业开展打击“三假”(假保险机构、假保单、假赔案)专项活动的会议,因此各成员公司均加强监控措施。此外,以前由于保险公司未及时到现场勘查,事后常出现出险车主的描述与实际不吻合的情况,有些维修中心为获得更多的收入,利用客户的车制造更大的损伤甚至制造‘假理赔’,损害了车主的利益,这也是操作办法出台的原因之一。

2013年4月25日

不要盲目相信所谓的“全险”概念
    所谓的“全险”并不一定能为出险事故提供全部保障,车主不要认为投了全险便可高枕无忧,部分风险仍然是车险无法保障的。专家表示,一般客户投保车险,出险理赔有一定的上限,而且需要根据事故原因判定。 很多保险代理人为了“放大”险种的保障能力,吸引客户,往往跟客户介绍“全险”概念,即投保车损、三责、车责、玻破、盗抢、不计免赔这几个险种,实际上这一概念带有误导倾向,会暗示客户投保“全险”可以为所有风险或各种意外提供保障,但实际上提供保障的范围在所投保的条款上十分明确,仍有部分风险无法得到保障。...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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