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操作办法出台防“假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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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3-20 9:3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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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9月1日起,车辆单方发生小刮蹭直接开往4S店或修理厂维修代办保险理赔的做法将有所改变。为了贯彻保监会在保险业打击“三假”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江门市机动车辆单方事故等理赔案件的管理,切实保护车主与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江门保险协会近日出台了机动车辆单方事故(含划痕)的操作办法,并于9月1日实施。
届时,所有单方事故由车主或驾驶员向保险公司现场报案,汽车流通企业和维修企业不能代报案。此外,单方碰撞事故的理赔处理不能由他人代领赔款,案件的所有赔款必须划入被保险人的银行账户。
操作办法出台防“假理赔”
“以前如果只是小擦碰,只要把车开到4S店就搞定,现在却麻烦多了。”近日,车主张先生停车时不小心将轮胎和胎铃刮花了,照例将车开到4S店进行维修,但却被工作人员告知由于已经出过4次险,按操作办法要求,第4次出险车主要提供相关的事故证明。对于这个操作办法,张先生感到疑惑,“这个规定意味着每单事故无论大小都要交警到现场,这不是在浪费警力吗?”
“只要车主向我们报案,我们就会出警”,蓬江交警大队宣传股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为了预防“假理赔”的发生,交警对所有交通事故的处理方式均是到现场拍照、定损,然后出具证明及备案,事后不能补开证明。
据了解,最近保监会召开了在保险业开展打击“三假”(假保险机构、假保单、假赔案)专项活动的会议,因此各成员公司均加强监控措施。此外,以前由于保险公司未及时到现场勘查,事后常出现出险车主的描述与实际不吻合的情况,有些维修中心为获得更多的收入,利用客户的车制造更大的损伤甚至制造‘假理赔’,损害了车主的利益,这也是操作办法出台的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