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碰自赔”骗赔严重损害车主信用

 所属分类:  2013-3-20 21:08:09    加入收藏
严重损害车主信用

  据悉,作假手段不只如此,部分事故中还存在修理厂夸大损失程度,伙同车主作假,以及假冒执法机关公章和人员签名等违规情况。

  人保财险丁雷告诉记者,此前该公司一例典型案件中,车主蔡某因为不想支付修理费,于是串通修理厂人员伪造了一起互碰事故——在另一名车主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其座驾开出,并与蔡某的车辆互撞,随后拨打110谎称事故,从交警处骗取了“对方车辆负全责”的事故证明,去保险公司索赔。后来该起案件被公安部门查出,修理厂人员和蔡某都被当地法院处以刑事判决。

  丁雷指出,类似的假案发生频率较高,对于骗保的车主,被利用的车主而言都有很大危害。对于前者而言,骗保原因往往是车辆事故责任不在保险理赔范围之内,车主为了逃避一笔不菲的修理费用,选择自己作假或者伙同修理厂作假。

  “但车险理赔有着严格的查验手续。这种诈骗行为一旦被查出,对车主的信用程度有大影响,不但所在的保险公司会对其重新评估,加收保费和信用记录留档,也会在全行业进行通报,这意味着即使车主改换别家保险公司投保,仍然面临这些问题。”他还指出,还有一些伙同修理厂夸大损失,取得高赔付额的做法也屡见不鲜,“骗赔成功的案件,一旦被公安机关查出,车主很有可能为此负上刑事责任,因小失大。”

  而对于那些车辆被当作诈骗“道具”的车主而言,危害更是显而易见的:车辆被恶意损坏,更有甚者,车辆被反复利用,屡次蓄意损坏。

  “有这样的情况,原本车主把车送进修理厂做一些简单的机械维修,并将车辆修理全程委托给他们。部分违规的修理厂骗取车主信任后,拿车辆去做‘道具’,撞墙后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并反复这样操作,对车辆损害很大,座驾使用寿命无形中可能减短。并且,车主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由于车祸记录太多,次年保费无故上升,信用程度下降。”丁雷说。

2013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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