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车自燃损失险的相关理论知识
自燃险的全称为全车自燃损失险,是车损险的一个附加险种。因此,买了车损险,汽车自燃便不能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想获赔偿,还要买份自燃险。
如果加保附加自燃损失险,将可保障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因本车电器、线路、供油系统发生事故及运载货物自身原因起火燃烧,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
根据实际情况,保险公司在理赔方面通常有一些特殊规定。例如投保人车辆全部发生损失,则可以在保险金额范围内进行理赔,而如果只是部分损失,则在保险金额内按实际修理费用计算赔偿。
“确属自燃,且投保‘自燃险’,保险公司将给予相应的赔偿。”柳先生说,约定的赔偿范围包括了本车电器、供油系统发生故障、保险机动车运转摩擦起火等等。
此外,车主在事故发生后为减少车辆损失而花费的必要、合理的施救费用,也在保险公司赔偿责任之列。
自燃险并不贵保费从几十元到200元左右
很多人误会,以为买了车损险,汽车发生自燃,就能获得保险公司的理赔。有的人买车险时,保险推销员称可以为车做全险,还可以提供相关优惠,而当车发生自燃,找保险公司理赔,却索赔无门。
“并没有所谓全险的说法,将主险和附加险算在一起,车险品种共有几十种,买下所有的车险是没必要的。”都邦财产保险公司福建分公司的林先生说。事实上,推销员在向车主推销的所谓的“全险”里,没有自燃险。
自燃险的保费多少,和车的市场价及车龄有关系。据了解,目前福州保险市场的自燃险保费在几十元至200元左右。
应用对象:
适用于家庭自用汽车、营业货车、城市公交车、公路客运车、出租车、租赁车、特种车,且只有在投保了机动车损失保险的基础上方可投保本附加险。
保险责任
因本车电路、线路、供油系统发生故障及运载货物自身原因起火燃烧,造成的保险车辆损失,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保额如何确定
保险金额由您和保险公司在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内协商确定。实际价值是指用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的价格。例如,王先生一辆新车购置价为12万的捷达车,行驶证上初次登记日期为98年5月,2001年5月投保,自燃损失险保额为12万*(1-3年的折旧率20%)=9。6万或低于9。6万的其它保额。需特别注意的是,如果您的车是二手车,请按实际价值和购车发票金额的低者投保,保高了也不能赔偿那么多。
关于保险赔偿
(1)赔偿项目: 当车发生部分损失,按照实际修复费用赔偿修理费。如果车自燃整体烧毁或已经失去修理价值,则按照出险时车辆的实际价值赔偿,但不能超过保险金额。
(2)赔偿额度:每次事故应赔偿损失总金额的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