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退保是不会受任何影响 保险公司应立即支付

 所属分类:平安车险   2013-3-21 23:09:01    加入收藏


问:2005年11月,我为自己购买的一辆按揭贷款汽车,投保了某保险公司的机动车辆保险,当时一次性买了5期保险,共缴保费4.5万元。去年,我将汽车变卖,银行贷款也已还清。但下家不接受保单转让,于是,我向保险公司申请退保。但保险公司称,由于当时我的车辆投保是该公司通过代理机构办理的,目前公司与代理机构尚未结清所有相关费用。

因此,如果我想尽快拿到退保金,必须支付其他费用1000元,否则就得等以后有时间再处理了。请问保险公司的做法是否合理?

针对翁先生的问题,记者向保险业内人士进行了咨询。该人士指出,该保险公司的做法并无任何法规依据可言,可以说是不合理的。根据汽车按揭贷款保险合同的相关规定,在还清银行汽车按揭贷款后,投保人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退保申请,保险公司应在合同的期限内,退还其剩余的保险费。至于保险公司与代理机构之间是否已经结清相关费用,这是保险公司自己的事情,和投保人无关,不应以此为由,影响投保人退保。建议翁先生再与保险公司进行协商,如果依旧受到阻挠,不妨向该公司的上级部门投诉,以尽快将问题解决。

 

2013年3月27日

二手车过户后原保单是否保持原有效力需视情况而定
     李师傅最近刚买了辆二手车,在办完车辆过户手续,喜滋滋地把车开到家后,老李却发了愁:车辆的行驶证上的名字是换过来了,可保险单上还是原车主的名字,要是出了险,能理赔吗?周边朋友问了一圈,却是各有各的说法。有人说,新《保险法》实施后,反正不过户也能赔,省得麻烦;有人说,还是过户比较放心点。 带着李师傅的疑问,记者查阅了相关资料。10月1日后实行的新《保险法》第49条规定,保险标的转让的受让人直接承继被保险人的权利义务。照此理解也就是说,在购得二手车后可直接承继原车主的权利义务,无需...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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