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车物品致损的 保险公司可拒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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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3-24 14:1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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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车物品致损的不赔
现在不少车主喜欢DIY自己的爱车,并为车辆安装不少配饰,也使得有限的车辆空间能够存放更多的物品。但这样做也不尽是好事,过多过重的物品一旦超越车辆本身承载量,会对车辆造成损害。如果车辆被车厢内或车顶装载的物品压伤、击伤,保险公司将不负责赔偿。
现如今,越来越多的家庭购入了自己的座驾,与此同时城市的道路也越来越拥挤,交通事故频频发生,购买合适的保险成为当下车主们首要考虑的问题,选购车险好像在聚会中点菜,如何既经济又实惠呢而又能让保险在关键时刻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呢,要达到这个平衡我们还真得琢磨琢磨各家保险公司的业务特点。就此编辑调查了几家保险公司,为您选择相关险种提供参考。
车辆损失险是指保险车辆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不包括地震)或意外事故,造成保险车辆本身损失,保险人依据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这与第三者刚相反是顾自己的...
查看全文>> 2013年5月21日
新保险法实施,投保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新《保险法》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法在进一步明确保险活动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同时,着重加强了对投保人、被保险人利益的保护。消费者在知晓自身权益的同时,还应当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投保指引:仔细阅读条款
以往,消费者在投保环节常常不能看到正式保险条款。新《保险法》实施后,投保单附格式条款已经成为强制性规定。消费者应当充分行使该权利:仔细阅读所附的保险条款,尤其是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保险利益、责任免除等内容,并有权要求保公司对合同内容进行说明。
据悉,海康保险将在业内率先推出投保说明书,对保...
查看全文>> 一个电话,双重服务。当发生涉及人员伤亡的事故时,可打电话发出紧急医疗救助申请。保证受害人第一时间得到救治,减少事故造成的伤害和损失。...
查看全文>> 北京保险行业协会向媒体透露,北京保险行业规范了财险公司的车险代理合同,要求各财险公司与代理机构之间签署补充协议。北京保险行业协会产险处处长李枫告诉记者,根据补充协议,车险保单需由投保人实名签字,未经授权不得由代理人等其他人代签,更不得私自伪造投保人的签字或盖章等。
李枫表示,北京车险80%通过代理人销售,因此督促车险代理机构履行说明义务对消费者至关重要。根据代理协议,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向投保人说明合同内容,并指导投保人正确填写各种投保资料。李枫表示,此前由于一些投保人在投保中没有仔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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