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停车一定要索取发票
上午10点多,听到车子被围墙砸坏的消息后,大多数小车车主赶到现场,陆先生就住在工地对面的小区里,一家三口正准备过来取车外出,却看到自家小车已被压在废墟下。小车车顶都和车身严重错了位,车内也严重破损。另有车主赶来,一看埋在砖砾下的爱车,心疼得大叫:“才买了三个月啊,磨合期还没过,就成了这样!今天没说法我们不走啊!“一车主告诉记者,他是前天下午把车停在这里的,当时还预交了几天停车费,没想到却遭遇了这样罕见的事故。大多数车主都愤愤表示,由于此次事故并非保险公司理赔范围,因此一定要跟围墙所属的工地讨个说法,“我们要求整车赔偿!“
平安保险公司的一名工作人员赶到现场后也表示,等这次事故认定有了结果后,如果属于完全意外,可根据保险的相关条例,由相关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负责。但如果属于人为造成的事故,那就该由具体的事故责任方来负责赔偿。另一家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在勘察完现场后,则直接表示,不可能为事故中车损买单。
昨天记者就此事故咨询了法律界人士,有关人士认为,事故发生时,停车收费点正常工作时间,如果有车主交费并索取了发票,那收费点与车主就履行了合同关系,车主可以找停车收费方索赔。但针对有部分车主没有主动索取发票,那就只好再举其他证据,证明车子是“有偿停靠“。不过在事故中,承担工地围墙看管的施工单位显然应当对事故负大部分责任,由于事故中,工地方属于侵权方,因此车主找工地施工单位索取受损赔偿,是完全应该得到尊重和支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