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保险行业的灰色地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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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3-27 14:5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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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评析:典型反映保险行业的灰色地带
“这很典型,反映出保险业的灰色地带,不太阳光。”江苏熙典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丁明胜说。
首先,尽管教授自己说他是冤枉的,但他把身份证、车子转交别人,只要是合法交接,由此导致的出险较多、保险公司据此要求费率上浮也是合理的。不过,如果交接是正常合法的,但3次事故系朋友过错导致,跟教授无关,那么由此多出的保费上浮费用,就应该由朋友支付。
其次,当时教授把身份证、车子交给朋友,是种信任关系。朋友就应该尽到妥善、谨慎保管的义务。多出来的3次事故自何而出?不外乎两种可能:一、朋友驾车不慎,又出了事故;二、为了套取更多保险赔偿,朋友人为制造了保险事故。两种都是朋友过错导致,而如果是第二种,实际上已属于骗保行为,依法会受到处罚。如果保险公司有证据查明系骗保,当时就可拒赔。如果事后(2年内)查出系骗保行为,保险公司也可要求返还不当得利。如果有证据表明,骗保系保险公司人员与修理厂“勾结”,那么依法也会受到处罚。但由于此案中涉及金额较少(3000多元,去除教授自己出险的1000多元,大概2000多元),尚不构成刑事犯罪。
还有一处需要指出的,是银行违规。根据规定,办理银行卡,一定要办卡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办理。而这个案例中,教授本人都没到场,银行卡就办出来了,银行没有尽到法定审查义务。如果因此出现纠纷和损失,银行和教授的朋友都要承担过错;其中,银行方应承担主要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