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莫贪小利——网上购买交强险有风险

 所属分类:  2013-3-30 21:22:52    加入收藏

江苏省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日前审理了一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事故车辆的交强险已违法退保,车主与保险公司承担何责成为争议焦点。法院最终判决车主张某、驾驶员杨某和保险公司分别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009年3月,张某从中介购得二手车后借予杨某驾驶,发生事故后发现该车交强险从中介公司购买前已退保。受害人李某遂将车主张某、驾驶员杨某和某保险公司一并告至法院。

  受害人和车主认为交强险系法定险种,保险公司违法退保且退保后未能履行法定义务,故仍应承担赔偿责任。而保险公司认为退保系当事人申请,没有保险合同无需再担责。

  法院审理后认为,车主张某从中介公司购车时疏于审核交强险,存在重大过失,故对交强险损失首先承担赔偿责任,驾驶员杨某是直接侵权人,对该部分损失承担连带责任。保险公司应当对交强险部分承担相应补充赔偿责任。超过交强险部分则由具有驾驶资格的驾驶员杨某来承担。

  法官在此提醒,购买二手车的消费者,一定要审核车辆的交强险,否则发生事故交强险损失首先由车主埋单。

2013年4月18日

车险退保的计算方式比较苛刻
    保险公司一般情况下是不鼓励车主退保的,所有车险退保的计算方式比较苛刻。根据有关规定,车主的交强险不给与退款,在换车子后需要重新购买。但是投保商业车险的车辆,保险公司用实际缴纳的保费减去已经生效那段时间里面保险公司应该收取的费用,所剩下的那一部分余额才是车险退保费。保费是按月计算的,所以保单生效一个月,保险公司就会向投保人收取10%的保费。...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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