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挂钩制度下 保险费最高多交千元
“前几天新闻里说,3月1日起,公安部、中国保监会将在全国逐步实行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下称交强险)费率联系浮动制度,费率累计上浮幅度最高可达60%,按照这个标准算,有醉驾记录的私家车车主以后交强险保费最高要多交570元。”眼看3月1日已经到了,市民徐先生对这个政策在嘉兴怎么操作很关心。
昨天,记者从市保险行业协会了解到,目前,省保监局和省保险行业协会还在制订相应细则,这个政策落地嘉兴可能要4月初了。市保险行业协会人士进一步透露,比上述全国性政策力度更大的是,我省将实行酒驾与交强险、商业车险费率双挂钩。
双挂钩制度下 保险费最高多交千元
此前,公安部、中国保监会联合下发通知称,自今年3月1日起,逐步实行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与机动车交强险费率联系浮动制度。通知要求各保监局和省级公安机关要在充分测算和论证的基础上,在公安部和保监会确定的交强险费率浮动幅度内,明确饮酒后驾驶、醉酒驾驶违法行为上浮费率的标准。其中,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发生一次,交强险费率上浮10%至15%,醉酒驾驶违法行为发生一次,交强险费率上浮20%至30%,累计上浮的费率不得超过60%。
记者从保险公司了解到,2008年公布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基础费率表》显示,六座以下私家车一年的交强险基础保费是950元。
“对照上述标准,私家车车主酒后驾车一次,交强险价格就是1045元~1092.5元;醉酒驾车一次,交强险价格就是1140元~1235元;若费率被累计上浮60%,交强险价格就是1520元,跟基础费率相比多出570元。”有财险公司负责人给记者进行了简单计算,“按照我省的双挂钩制度,如果醉驾严重的,一年多交的两项保险费合计会超过1000元。”
该负责人提醒车主,要算好自己的“酒驾账”,因为根据业内商业车险操作遵循的通例,酒后驾车或者醉酒驾车出险的,保险公司不会予以赔付,饮酒开车所造成的交通事故都在保险的免责条款中。
政策一个月后 在嘉兴“上路”
酒驾与交强险、商业车险费率双挂钩,这一政策什么时候落地嘉兴?市保险行业协会人士告诉记者,目前还没有收到省保监局和省保险行业协会的相关通知,因为我省实行酒驾与交强险、商业车险费率双挂钩,所以牵涉面相对更广,需要协调的东西也更多,相应细则出台的时间要迟一点,估计4月份就可以纳入浙江省机动车联合信息平台中,开始落地操作。
据介绍,去年11月正式上线运行的浙江省机动车联合信息平台,马上将与公安交管部门实现数据互换共享,以后,公安交管部门重点整治的酒后驾驶、醉酒驾驶、无证驾驶、超速或超载50%以上、违反交通信号灯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这个联合信息平台里都有记录,所以,有“酒驾记录”车辆试图通过转投其他保险公司,逃避交强险、商业车险费率上浮,是不可能的。为了自己和他人的人身安全,也为了省点养车钱,司机朋友还是不要酒后开车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