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如何准确投保经济又实惠?
郑州上街区的能女士2006年12月在一次“亲子教育会”偶然认识了同一会场的刘女士,刘女士自称是郑州某保险分公司的副经理。由于两人谈得比较投机,临别时互相留了联系方式。几天后,刘女士电话告知能女士,目前保险公司推出一项业务,购买某几种的车险可以赠送一定额度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而且以她们的关系,保费不但可以大幅度优惠,而且所有的手续都可以为能女士代为在保险公司的总部直接办理。于是能女士将各项保费总计1万余元,全部交给了刘女士代办,刘女士以保险公司的名义打了个收条,并加盖了单位公章。但之后,刘女士迟迟没有把保险单据送给能女士。
2007年7月,能女士所驾驶的车辆和其他车辆发生碰撞,其在事故中负主要责任。随后能女士找保险公司理赔,保险公司拒绝理赔。声称能女士没有在其公司投保,该公司也无姓刘的经理,收据印章也系伪造。能女士当即给刘女士打电话,对方已关机。律师陈华兴提醒:类似本案的案例在现实中多有发生,而且大多以保费低廉为诱饵,借助熟人的信任关系骗保。建议车主,在为车辆投保时尽量去正规的保险公司办理,虽然耗费点时间,但是对自己的保费去向和将来的合法理赔提供了保障。同时他也认为,保险公司更应加强对员工和保险代理人的监管,用更透明、更有力的途径将汽车保险的办理流程及业务操作规范告知客户,做到宣传到位,以降低客户在办理保险过程中的意外风险。
车险如何准确投保经济又实惠?
汽车车险种类繁多,面对保险公司的各种“实惠”车险,作为新的有车一族该选择什么样的才是最合适、最划算的呢?日前,保险业相关人士向广大有车一族介绍了他们的“险经”,以及汽车保险行业内常见的2个猫腻。
猫腻1:
“全险”≠“所有险种”
“几年前,我买了一部私家车,价格虽然不高,但毕竟对于一个家庭来说,算是添置了一个仅次于房子的大物件。”
“车友”老吴说,在他第一次买车险时,印象最深刻的就是保险业务人员所说的“全险”,乍一听,他误认为所谓的“全险”就是“所有险种”,但实际上并非如此,只是行业内口语化的简称,实际上,车险条款沿袭了大部分财产保险的免赔惯例,“全险”只包括交强险、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玻璃险、划痕险、车上人员责任及不计免赔等险种,而且,不同保险公司还会根据实际情况对“全险”列出不同的“特别说明”尽量缩小理赔范围。因此,车主在投保车险时,应认真核准自己到底投保了哪些具体险种,投保时可以根据自身所面临风险的不同,合理选择投保方案,需要哪方面的保护可以增加购买哪方面的保障。同时,人寿保险公司一工作人员也证实,实际上,车险中并不存在 “全险”概念,只是基本涵盖了行车过程中的一些常见风险,保障相对比较全面而已。
猫腻2:
“超额投保”≠超额获赔
买车险的另一个常见误区就是,许多新车主会以为,提高车辆损失险的保额就能获得更高的赔偿金额,事实上,对于此想法,我国现行的《保险法》早已经有明文规定,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的部分无效。
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所以超额投保、不足额投保都不能获得额外的利益。“如遇到有业务人员建议你加大投保金额时,那么,你就得留心了,这是一个小陷阱,而且还让你吃大亏。”
有车一族的小建议,购买保险的车主,车辆损失险保险金额,可以按投保时新车价值或实际价值确定,即便是为“二手车”买保险,也可通过专业销售人员评估其市场价值,以此作为投保的金额上限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