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上人员责任险”与“第三者责任险”均系“第三者责任险”
在生活中,人们惯称车上人员责任险为“车上人员险”,称交通事故第三者强制责任保险为“第三者责任险”,以区别:前者适用于“机动车本车人员”,而后者适用于“机动车本车人员以外人员”。实际上,“车上人员责任险”与“第三者责任险”均系“第三者责任险”,二者并非并列关系,“第三者责任险”并不等同于“交强险”。
交通事故第三者责任保险既包括“机动车车上人员险”,又包括机动车“车下人员险”,或者说,包括“机动车本车人员险”和“机动车本车人员以外人员险”,而“机动车第三者强制责任保险”适用于后者。而且,投保人除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的规定投“机动车本车人员以外人员险”外“交强险”,还可以另行向保险人投保非强制性的、商业性的“机动车本车人员以外人员险”。 法律并不强制投保人投保“机动车本车人员险”, “机动车本车人员险”均为商业保险。
“机动车本车人员险”和“机动车本车人员以外人员险”均系责任险。《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对责任保险的定义,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机动车本车人员险”,是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须向除自己之外的车上人员承担赔偿责任时,由保险人代替被保险人承担该赔偿责任的保险。“机动车本车人员以外人员险”,是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须向除自己之外的车本车人员以外人员承担赔偿责任时,由保险人代替被保险人承担该赔偿责任的保险。故,“机动车本车人员险”与“机动车本车人员以外人员险”均系责任险。
“机动车本车人员险”与“机动车本车人员以外人员险”均系交通事故第三者责任保险。在“车上人员责任险”中,“车上人员”相对于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系第三人。“第三者责任险”中的“车下人员”,相对于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也系第三人。(作者单位:云南省鲁甸县人民法院)
有车一族经常会带上亲朋好友,挑个好天气,一起驾车出行。心情当然愉快,但是千万别忘了买一份车上人员责任险,好心情也要有大家的安全相伴哟!
车上人员责任险-车辆商业险主险的一种。
负责赔偿保险车辆交通意外造成的本车人员伤亡。
1、保险责任
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不是行为人出于故意,而是行为人不可预见的以及不可抗拒的 ,造成了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突发事件),导致您车上的司机或乘客人员伤亡造成的费用损失,以及为减少损失而支付的必要合理的施救、保护费用,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2、保额如何确定
车上责任险的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和保险公司协商确定,一般每个座位保额按1-5万元确定 。司机和乘客的投保人数一般不超过保险车辆行驶本的核定座位数。
3、关于保险赔偿
(1)赔偿项目:车上人员伤亡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以《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为准,但每人最高赔偿金额不能超过每座赔偿限额。具体费用包括:抢救费、医药费、误工费等。
(2)赔偿额度:保险公司会根据您在事故中所负责任的大小,赔偿所有应赔偿总金额的80%-95%(其余部分为保险条款规定的免于赔偿部分)。被保险人在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赔偿80%,负主要责任的赔偿85%,事故双方负同等责任的赔偿90%,被保险人负次要责任的赔偿95%。
4、常见除外责任:
(1)驾驶员紧急刹车造成乘客伤亡,该不该赔付?
在交通事故中,因为车与车发生碰撞导致司机、乘客的意外伤亡,如果您投保了车上责任险,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但如果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紧急刹车导致的本车人员伤亡,保险公司是不承担赔偿责任的。
(2)我投保了车上责任险,车上3人受伤,保险公司为什么只付了1个人的赔款?
因为在车上责任险在投保时,必须指明投保座位数,在出现保险事故时,保险公司仅承担投保座位数以内的责任。所以,如果您只投保了一个座位,不管出事时几人受伤,保险公司只赔偿一个人的损失
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不是行为人出于故意,而是行为人不可预见的以及不可抗拒的 ,造成了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突发事件),导致您车上的司机或乘客人员伤亡造成的费用损失,以及为减少损失而支付的必要合理的施救、保护费用,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据了解,大部分新车车主投保了全险,而有相当一部分的车主较为相信自己的驾驶技术,图省钱并未投保一些非常必要的商业险种。事实上强制交纳的交强险只是最基本的保障,保险的限额有限,如赔偿第三方车辆损失费用最高不超过2000元,在现实中远远不够。而像三者险、车辆损失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等商业险都各有针对。拿小袁未投保的车上人员责任险为例,车上人员责任险的保障对象是保险车辆指定座位上的人员,可以给所有座位投保,也可为特定座位投保。在发生意外事故导致本车指定座位上人员受伤时,保险公司负责赔付人员伤亡造成的费用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