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车5年以上: 要为爱车加保

 所属分类:  2013-4-2 19:44:19    加入收藏
 行车5年以上:要为爱车加保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车险部副总经理郑云川建议,一般行车5年以上的人也可算作“老驾”,在驾驶技术上没有太大的问题,但车辆随着使用年限的增加,性能可能会有所降低,车辆容易发生自燃的现象,特别是微型车,建议车辆使用5年以上的老驾们加保自燃险。

2013年3月22日

车物损2000元以内的情况,如何赔偿?
    车物损2000元以内的情况,如何赔偿?   答:当事人投保交强险的,车物损失在2000元以内,保险公司按有责限额或无责限额(有责限额2000元、无责限额400元)的范围内赔偿;当事人投保的是原第三者责任险的,参照交强险的有责限额进行赔偿,但无责不赔偿。例如,追尾前车无责后车全责。如果两车都有交强险,后车可向前车要求不超过400元的赔偿;另一方面,前车要求后车赔偿金额在2000元以内。如果,在同样的追尾中,前车投保商业三者险,后车为交强险,则前车不必赔偿后车车损。...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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