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额投保并不能多赔付
所属分类:
2013-4-3 17:22:53
加入收藏
超额投保并非多保多赔
有的爱车族由于担心意外出险车辆受损,于是希望提高车损险的保额,明明车辆花10万元买的,却要投保20万元的车辆损失险,以为多保就能多赔,然而这样的想法只是投保人的一厢情愿。
实际上,在出险车辆定损时,保险公司严格按照出险车辆的实际损失确定赔付金额,如果车辆的实际价值只有10万元,保险公司的最高赔付也就不会超过10万元,所以投保人应据实投保。
我们再来学习一下新车船税按汽车排气量档次征收的标准。从1.0升(含)以下排量的汽车,每年征收60至360元;1.0以上至1.6升(含)排量的汽车,每年征收360至660元;1.6升以上至2.0升(含)排量的汽车,每年征收660元至960元。以此类推下去,直到4.0升以上排量汽车的征收。笔者建议,若想知道具体的税率,车主可以查询相关的税率表进行了解。
常州市民张小甜驾驶的是一款小排量的汽车,虽然新车船税的征收对她来说不会构成太大的经济影响,但是她对“哪些汽车可以减免车船税优惠”这一主题...
查看全文>> 2013年1月30日
“拼车族”在拼车前及拼车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1、签订书面协议。由于私家车主与搭车人之间在法律上的关系并不明确,一旦出现纠纷双方仅凭口头协议在法律上很难得到保护。因此,拼车双方最好提前签署双方均认可的协议,协议中,应该明确车主和搭车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并对旅途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做出约定。尤其在有偿拼车的情况下,一定要明确对价的支付形式、数额及性质,尽量避免“营利”嫌疑,避免保险求偿受阻。
2、查验并记录车辆已有的保险情况,未保险的最好提前投保。搭车人要注意提前了解所搭车辆的保险情况,并查验保险的赔偿限额、保险期间和免赔事项等。为防患于未然...
查看全文>> 2013年6月16日
保户在签订保险条款时,应注意三大雷区
主持人:有关保险纠纷的热线开出第一天,我们就收到了几十个电话,主要集中在财产保险方面。在这里,主持人请来律师一一支招。保户还应当注意那些“躲”在各个保险条款里的免责条款,以免到时发生纠纷。
“雷区”一:钱入业务员
个人账户
去年6月,晋安区林先生给爱车买了份保险,保险公司业务员给了林先生一个账号,让林先生先将钱转到业务员名下,再由业务员转交给公司。林先生照办了,并把银行回执单一起给了业务员。直到几个月后,保险公司前来索要银行回执单时,林先生才知道那个业务员已骗了钱跑了。
律师提醒:各...
查看全文>> 2013年2月18日
车险陷阱之一:概念先行,“全险”误导 陷阱之一:概念先行,“全险”误导
当前,有不少的保险公司,为了“放大”自己公司车险险种的保障能力,吸引客户。往往在车险中属于不重要的方面,给予全额保障,也就是所谓的“全额保险”。从概念上来说,全额保险,相对肯定就会吸引多数车险投保者的眼球。如果是第一次入车险者,就很容易被保险公司“忽悠”进去,看中这一“利好”保险,大掏腰包买下来。这样一来,虽说车险投保人买了保险,却实际上买到的是一种基本没用的保险,白掏了腰包。...
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