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借给朋友后发生事故,保险公司赔不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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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4-5 13:2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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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案例1
车借给朋友后发生事故,保险公司赔不赔?
朋友借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可以拒赔?吴先生就遭遇了这样的难题。事故虽然已过去4年,然而纠纷至今尚未有定论。
2004年10月10日晚,吴先生的雷克萨斯车借给朋友黄先生,不料却发生事故,损毁严重,交警部门认定黄先生负全部责任。“由于车坏得很厉害,我干脆就把车卖给了黄先生,但约定修车费用先由他出,保险公司的赔款下来了也归他。”吴先生说。后来,在保险理赔的过程中,由保险公司起草了一份声明,让吴先生在上面落款。声明中说:“由于该车已被黄某修复,且本人已将该车转卖给黄某,因此本人不再要求保险公司赔偿,保险公司直接赔偿给黄某。”吴先生以为这份声明可以弥补朋友黄先生修车损失,可没想到4个月后,保险公司却给他送来了《拒赔通知书》。大意是,吴先生的车是由黄先生驾驶出事故的、车也是黄先生修好的,所以吴先生在这次事故中无经济损失,根据保险的“损失补偿原则”,即有损失发生就补偿,无损失发生则无补偿,保险公司不赔。
然而,记者翻阅的维修材料显示,黄先生虽然买下了车,但并未向修车厂支付修车费。吴先生手中持有的修理费发票证明修理费5万元实际上是吴先生支付的。
由于事故在保险责任范围内,自己又支付了相应的修车费用,保险公司却坚持拒赔,所以吴先生将该保险公司告上法庭。然而,一审法院认为吴先生的声明是放弃权力的表示,所以无权再向保险公司索赔。随后,吴先生再次上诉,其律师认为:“吴先生的声明并不是放弃权利,而是将索赔的权利授权给黄先生代为追偿。”日前,双方都在等待二审的判决。
维权·指导
该案例的争议焦点在于,吴先生签署的声明到底是放弃权利还是转让了权利。由于签署保险协议的是吴先生,事故处理中车辆易主,造成最终索赔权利的不明。
2013年3月23日
文字游戏设下陷阱一堆 汽修厂频频遭遇“打白条” 文字游戏设下陷阱一堆 汽修厂频频遭遇“打白条”
一位汽修厂的老板则直称,保险公司卖车险靠“忽悠”。“我的朋友如果出了事故后,都会打电话让我去当参谋。要是车辆损伤不重,保险公司派出的公估人员会找出各种理由让车主撤案;当他们领略到我专业的说法和分析后就无话可说,开出了勘查书和定损单。”
一家综合类的汽修厂负责人向记者出示了一份某保险公司的保险车辆损失情况确认书,特别提示中写明:如该车在非我司合作的4S店修理,则按上述定损价格的65%赔付。“这就是保险公司对综合汽修厂的不公平待遇,哪怕...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