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超额投 保换不来“多保多赔”

 所属分类:人保车险   2013-4-5 22:41:00    加入收藏
超额投保换不来“多保多赔” 

  有的车主还担心保障不足,以为“保得多就会赔得多”,事实上,保险公司理赔遵循的是“补偿性原则”,即赔偿数额不能超过汽车实际价值。如一辆价值10万元的汽车投保了12万元的车损险和盗抢险,一旦发生车损事故,保险公司根据汽车出险后的实际损失进行理赔,即使发生全车盗抢,保险公司也只会按照车辆(折旧后)的实际价值进行赔偿。 

  人保财险市分公司曾慧宇介绍,在出险车辆定损时,保险公司将严格按照出险车辆的实际损失确定赔付金额;如涉及第三者伤亡或财产损失的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险人应先联系120急救电话,拨打110交警电话,并拨打保险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报案,配合保险公司查勘现场,可以根据情况要求保险公司支付或垫付抢救费。 

2013年2月26日

交强险的具体内容
    交强险: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都应当投保交强险.同时《条例》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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