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型 车险投保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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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4-6 17:0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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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型:只购买交强险。交强险只赔付事故中第三方(受伤害一方),人员伤亡最高赔付11万元,住院医疗1万元,财产损失2000元,但
成都地区发生车祸造成的人员死亡赔付应在20万以上,住院医疗费用也是远远不够,2000元的车辆损失费用更是相差甚远。并且,自己的车损或被盗需自己承担。因此,此搭配风险极大。
2013年3月3日
一部分理赔材料遗失,会不会影响理赔? 保险问答:
问:今年7月,我因病住院治疗,近日在申请理赔时,发现有一部分理赔材料遗失了,这会不会影响我的理赔?
答:您好,遗失相关材料确实会对您的理赔产生影响,客户可与保险公司及时沟通,共同寻找补救的方法。在保险事故事实清楚的前提下,完备的理赔资料可确保客户顺利获得保险理赔。在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应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会将事故情况进行备案,只要材料提供得齐全、准确,就可以加快理赔速度,帮助客户顺利拿到理赔款。
案例演示:
安徽淮南保户陈女士2007年3月在太平人寿投...
查看全文>> “早知如此,当初就该听听盛大车险工作人员的意见……”离车子追尾事故发生后一个月余,提起为何没有投保车险,王先生一时语塞:“只记得当初购车时,只投保了基本的交强险,但不曾料仅这一回,光是赔付就花了整整五万元代价……”像王先生这样把购买车险当做投机侥幸事业来办的不在少数,虽然命中不高,但往往一次就可能赔得他们血本无归,进而方才悔悟初时何以被财迷了心窍,酿成类似贪小失大的苦果流入自己腹中,当真后悔莫及!
王先生的切实经历告诉我们:在购买车险、增加风险意识问题上该保守时还应保守,在三大基本险种的...
查看全文>> 2013年2月24日
免责条款有效,车主理赔请求被驳回 免责条款有效,车主理赔请求被驳回
在法庭上,张某表示,对于合同中的免责条款,保险公司并没有提示自己注意。而保险公司则表示,临时号牌失效的过错在于张某,公司没有过错,根据合同的相关规定,发生事故时,没有合法有效的临时号牌,公司就不予理赔。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在有关个人声明栏中的签字确认,应视为被告已就保险条款及免责条款进行了说明提示。原告在领取汽车销售公司代发的临时行驶车号牌时,应当注意到该号牌的有效期限。原告申办车辆正式牌照,因故未能及时办理时,并没有再次向有关部门申领车辆临时行驶号牌使用...
查看全文>> 2013年3月15日
平安保险机动车辆损失险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 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
第十九条投保人对保险车辆的情况应如实申报,并在保险合同签订时或在约定的期限内交清保险费。
第二十条被保险人及其驾驶员应当做好保险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并按规定检验合格;保险车辆装载必须符合《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中有关机动车辆装载的规定,使其保持安全行驶技术状态;被保险人及其驾驶员应根据保险人提出的消除不安全因素和隐患的建议,及时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
第二十一条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险车辆被出卖、赠予、变更用途或增加危险程度,被保险人应当事先书面通知保险人并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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