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保险 理赔的基本常识

 所属分类:  2013-4-7 17:15:03    加入收藏
汽车保险理赔时的基本常识

(1)报案方式:电话报案、网上报案、到保险公司报案以及理赔员转达报案。

(2)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在24小时之内通知派出所或者刑警队,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公司。

(3)理赔周期:被保险人自保险车辆修复或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3个月内不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或自保险公司通知被保险人领取保险赔款之日起1年内不领取应得的赔款,即视为自动放弃权益。车辆发生撞墙、台阶、水泥注及树等不涉及向他人赔偿的事故时,可以不向交警等部门报案,及时直接向保险公司报案就可以。在事故现场附近等候保险公司来人查勘,或将车开到保险公司报案、验车

2013年6月28日

车险“高保低陪”被曝光 车主纷纷叫苦不迭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一直以来,车主在投保的时候,保险公司大都是按照新车的价格收取相应的保险费,但理赔时却按照汽车折旧后的价格赔偿,这就出现所谓“高保低陪”现象。很多车主是在车辆出险、保险公司拒赔之后才知道上当,纷纷叫苦不迭。   在中央电视台等媒体将这一霸王条款曝光之后,人们都把目光投向了中国保监会,因为所有保险合同条款都是保监会认可的。压力之下,保监会昨天终于表示要对这个问题进行调研。  保监会财产保险监管部张宗韬处长介绍说:这次调研的内容非常广泛,涉及到车险中的各个环节,这当中...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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