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 “不盈不亏”骤变“普遍亏损”

 所属分类:  2013-4-9 17:23:44    加入收藏

“不盈不亏”骤变“普遍亏损”

经审计的各财险公司交强险汇总数据显示,2010年,交强险共承保机动车1.01亿辆次,保费收入840.5亿元。赔付金额621亿元,赔付率同比上升4.3个百分点;经营费用231亿元,剔除救助基金影响,费用率同比下降2.5个百分点。机动车交强险投保率从2005年末的36%提高到2010年末的49%。

虽然覆盖面提升不少,但从2006年7月交强险开办至今的5年间,其经营状况如同过山车般:2007年,交强险披露首份年报,由于前期成本的巨大投入未能分摊,交强险出现39亿元亏损。2008年,交强险两年半的经营报告显示,承保和投资双丰收,实现盈利18亿元。 2009年,受赔偿限额提高的影响,交强险出现53亿元的亏损。而到了2010年,这一亏损额度更是扩大至72亿元。

“由于赔付上升幅度高于费用下降幅度,导致综合成本上升4.2个百分点,2010年交强险综合成本率达到112.9%,这意味着承保普遍亏损。”中国保险协会交强险工作组专家陈东辉表示。

数据显示,在经营交强险的33家中资财险公司中,除了1家新成立的公司实现微利外,其余32家全部承保亏损,如加上投资收益,也只有平安财险等2家公司的交强险业务实现经营微利。

在3大财险公司中,人保财险亏损33.2亿元,太平洋(601099,股吧)财险亏损2.71亿元,平安财险盈利0.48亿元。从简单赔付率来看,人保财险88%,太平洋财险78%,平安财险73%。从费用率来看,人保财险27%,太平洋财险30%,平安财险31%。可见,3大财险公司交强险承保全线亏损。

“说实话,如果不是保监会明令禁止拒保,我们确实不愿意再干这单生意了。”湖北省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保险公司负责人对本刊记者说。据统计,2010年,保监会开出了11张对机构拒保交强险的罚单。

交强险有一条非常重要的原则:不盈不亏。为此,包括保监会在内的相关部门在制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中,采用了这样几条原则:一、满足交通事故受害人基本保障需要。二、与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和消费者支付能力相适应。三、参照了国内其他行业和一些地区赔偿标准的有关规定。

可事实证明,在具体操作过程中,不盈不亏的原则根本无法兑现。那么,问题出在哪里呢?

2013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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