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免责条款需主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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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4-15 10:3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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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需主动说明
自燃险、涉水险等不包括在常见“全保”内的生僻险种,车主在不了解的情况下遇险后方知没参保,保险公司因此可以免责。新法实施后,如保险公司不主动说明免责条款,免责条款将不能生效。这就是新《保险法》另外一个变化。
目前,由于保险合同多为格式条款,有些保险代理人故意宣传保险产品好的一面,而将免 责 条 款 一 笔 带过,导致许多保户,出险后产生许多纠纷。按照新法,保险营销员在销售过程中应向客户提供保险条款、投保提示等相关文件,并就其中的内容尤其是免责条款等向客户做详细、明确的解释。客户完全了解合同条款和相关约定后,应以书面形式签名确认,方可签署投保申请书。同时,保险人承保后,应进行客户回访,进一步防范销售误导问题的发生。
据调查,目前起码有9成以上的车主在购买保险时不愿意去详细看保单合同,车主们多认为保险公司业务员讲解这些条款是打了他们的彩头。骊威车主冯乐颖很明确地说,刚买了新车再买保险,谁愿意去听一些事故如何出 险 的 细 节呢?雄峰日产车险理赔主管胡玉田介绍说,他们的客户很少去问保单详情,原因是保单资料太多,即使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详细讲解,但客户也不愿意听这些繁文缛节。接受采访的保险公司的业务员表示,如实告知在实际操作中很难执行。
2013年6月16日
异地投保车险 出事故理赔繁琐
年底,不少私家车主面临着续交保费的尴尬。由于去年的几次小事故都向保险公司报了案,尽管赔付总额没超过1000元,但今年续保时,保险公司都毫不客气地将保费上调了。这让车主们后悔不迭,“早知如此,小事故就私了”。还有的车主为了少交保费,今年干脆去异地投保。对此,保险业内人士提醒车主,异地投保虽然省点钱,但不合规且理赔很麻烦。金额很小的碰擦事故,建议车主最好私了。下面《扬子晚报》以江苏和上海为例说明其怎样不划算。案例车主李先生今年1月底车险到期,续保时,保险业务员通知他今年保费涨了。其中:商业险上浮...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