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补充提醒,该买的商业险不能省

 所属分类:  2013-4-15 11:44:44    加入收藏
补充提醒,该买的商业险不能省

    在交强险责任限额提高后,有些车主觉得,是否不用再购买商业三责险了,或者原先买20万保额的现在可以换成10万的。对此,人保财险南京公司车险部经理李健表示,交强险赔偿限额尽管大幅提高至12.2万,但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只有1万元,只比原先提高了2000元。另外,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只有2000元,这些在稍大一些的事故中显然都是不够用的,还需要用商业三责险来补充。

    据专家介绍,这个限额是综合考虑全国因素以及消费者保费承受能力后确定的,但是实际上,对于江苏地区来说,这个限额依然不够。根据目前医疗价格以及《道路交通安全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规定,南京地区一旦发生人身伤亡事故,1万元的医疗费用赔偿、11万元的伤亡伤残赔偿限额很难满足赔偿车主承担责任的需要。(案例:2004年“新道交法”实施后,著名的“奥拓二环撞人”一案,奥拓车主承担一半责任,赔偿金额最终判决为15万元)。

    平安产险江苏分公司有关人士也提醒说,事故中严重的人身死亡等极端情况毕竟是少数,车主一般都是撞伤了人需要花费医疗费。在交强险中最多只能赔偿1万元医疗费用,而在商业三责险里面对死亡伤残、医疗、财产等不作分项,如果车主保了10万保额的商业三责险,那么即使医疗费花到8万,也是能根据相关条款给予相应赔偿。

    保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消费者可以在购买交强险的同时自愿购买商业三责险和车损险等。而据记者了解,目前,全国三责险的投保率只有35%。

    据业界分析,交强险的变脸,必然会造成商业三责险投保量一定的下降,但仍然会有一定市场。

    业内人士坦言,商业三责险可起到补充作用,车主投保了三责险后,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将由保险公司向受害第三方提供赔偿。交强险责任限额提高后,部分车主认为不必购买商业三责险,是一种认识上的误区。

2013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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