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车辆转买、转让、变更用途或保单丢失时,被保险人怎么办?

 所属分类:  2013-4-15 16:35:38    加入收藏
 保险车辆转买、转让、变更用途或保单丢失时,被保险人怎么办?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险车辆合法转卖、转让他人、被保险人应凭工商部门认可的发票或在交通管理部门办理异动手续后,向保险公司公司申请办理批改被保险人称谓使之具有可保利益。
    
    当改变使用性质或改装变型,被保险人应事先通知保险公司,并申请批改车辆使用性质或车型。如增加危险程度,除书面通知保险公司外,按规定应补交保险费。
    
    保单丢失不用着急,可由投保人携带有关证明向签发保单的原保险公司申请补发。

2013年6月25日

上海车险理赔服务效率进行测评
    作为国际化大都市,上海一直以来都被国家、人民寄予厚望,无论在经济、建设方面还是科技、文化领域都积极进取,力争上游,此次突击评测车险理赔服务效率,上海作为试点城市,配合其所在地区保险同业公会重拳治理车险理赔难问题,毅然走在了评测保险服务效率的最前列。   近年来,“购车险易,获理赔难”饱受投保人诟病。为了全面解决车险理赔难问题,监管层动了真格,并由治理车险理赔难问题拉开了揭幕战。   为进一步提升上海车险理赔服务水平,上海保险业在上海保监局的指导下,由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依托机动车辆联...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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