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电话车险的理赔流程是什么?

 所属分类:阳光车险   2013-4-19 16:51:33    加入收藏
阳光电话车险是以直销为模式的,以电话为主要手段进行与客户的沟通。即车主通过电话投保商业险,在价格上比其它投保渠道优惠15%左右,所以很受大家的欢迎。

    阳光电话车险推出了“两不限”服务。即在原来的“免费非事故道路救援服务”基础上进行了升级,不限里程,也不限次数。这就是“两不限”服务,在全国范围内都实现了此项服务。阳光车险又相继推出了“快赔”服务。指的是5000元以下非涉及人伤车损案件的,在报案后24小时可以进行赔付。在行业内,居于领先地位。

    阳光电话车险不仅对车辆本身进行投保,车主在发生事故时,只要在保险范围之内,就会为车主提供医疗急救费用垫付,电话指导医疗救助或紧急将车主送往医院多方面的服务。还会为车主承担旅途中发生的意外被盗时,所产生的一些其它费用,如住宿费等。这样的人性化服务,免除了车主旅途中的后顾之忧。

    阳光电话车险有一定的理赔流程,首先险后要及时拨打阳光保险电话,服务人员会根据情况进行指导操作。报案后车主要与理赔人员保持联系。同时车主要保存好与事故有关的文件和单据。最后理赔员会根据齐全的文件对属于保险责任内的部分进行赔付。

    从阳光电话车险的服务以及理赔流程来看,这份电话车险确实具有价格低,服务好的特点,是您选择车险时的首选。相信阳光车险的这些服务,同样会带动整个车险行业的发展,以此为车主们带来更加优质的服务。


2013年1月26日

车险处罚的时间限制
    处罚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处罚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根据其违章行为、事故责任和事故后果,分别裁决,合并执行。吊扣驾驶证合并执行不得超过18个月。被处以吊扣、吊销驾驶证的期限,则应从处罚裁决之日起计算。吊扣驾驶证处罚期满,交通事故处理未结案的,应当发还其驾驶证。   当事人若对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处罚不服,可在接到交通管理部门的处罚裁决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复议申请书后30日内,应当作出复议决定。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复议决定书后15日内...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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