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两方面来论证交强险的保费收入

 所属分类:北京市车险   2013-4-20 16:00:42    加入收藏

交强险究竟能收多少钱,一直是公众和媒体非常关注的问题。由于中国保监会和各家保险公司均还尚未披露截至目前的全国交强险保费收入数据,因此社会上存在着各种猜测。本文作者以专业从业人员的角度,从机动车保有量和交强险投保面两方面来论证交强险的保费收入,以供大家探讨。

  目前,关于交强险的保费收入最典型的说法是:中国机动车保有量达1.48亿辆,按1000元的费率计算,只要投保率达到80%,每年保费收入就能达到1000亿元(另有一说为800亿元)。对此,笔者进行了研究后认为,这一结论是建立在主张者对保险、对交强险、对我国的机动车保有量不甚了解的基础上得出的,距离事实情况相去甚远。

  笔者首先从两个方面的数字予以说明。一是保监会公布,去年下半年,未经审计的全国交强险保费收入为218.7亿元。如果将这个数字扩大到全年,那么全年的保费收入也只有530多亿元。如果再考虑今年上半年的机动车自然增长量,预计全年的保费收入应当在550亿元左右,离1000亿元的保费收入水平还相去甚远。虽然有人对保监会公布的数据提出质疑,认为“给公众提供的虚假数据”,但并没有提出有效的证据,故不足为凭。二是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年报中公布的2006年经营数据。该公司的车险业务占据了将近50%的市场份额,且经营业绩经过安永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应当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和较高的可信性。虽然该公司并未单独公布交强险的业绩情况,但从其包含交强险的整体车险经营情况也可以看出,交强险的保费收入远没有某些人想象中的那么高。2006年,该公司的车险整体保费收入为498.37亿元。如果由此推算全国的车险保费收入,应当在1000亿元左右。而这1000亿元中,绝大部分保费收入不是交强险,而是商业性车险——因为交强险在2006年下半年才得以施行。如果按照“1000亿元”的说法,半年的交强险保费收入就应当有500(或400)亿元,这等于各家保险公司在下半年除了交强险业务以外没有开展任何其他商业车险业务,而这显然是不可能的。

  认为交强险保费收入有1000亿元的人在保费收入的预测上,主要犯了两方面的错误:第一,对我国机动车保有量的内部结构没有进行详细划分,并导入了错误的车均保费判断;第二,明显高估了目前的交强险投保面。

  首先说第一个错误,虽然我国目前的机动车保有量在1.4亿辆左右,但在内部结构上,汽车只占约5100万辆,其中还包括近了1400多万辆的农用汽车;如果说这部分车辆的车均保费能够达到1000元以上,是说得过去的,甚至还可能更高一些。但是否能达到有些人认为的1800元?笔者认为不大可能。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中的数据:民用轿车保有量1545万辆,其中私人轿车1149万辆。这部分车辆占到了整体汽车保有量的30%,车均保费预计仅在1000元左右。在交强险费率方案涉及汽车的35个车型中,尽管有21个车型的保费水平在1800元以上(含1800元),但这些车型以出租车、大型营业性客货车和特种车为主,在汽车的整体保有量中占比相对较低。据此,笔者判断,汽车的交强险车均保费不会高于1500元。摩托车、拖拉机的保有量大约分别在8200万辆和1300万辆左右,这部分车辆的车均保费则远远低于1000元的水平。如摩托车,按照交强险的费率方案,其保费包括120元、180元和400元三档,其中400元一档适用于排量在250cc以上的大排量摩托车和侧三轮摩托车,而这部分车辆整体社会拥有量极少,因此,笔者判断摩托车的车均保费不会超过200元。至于拖拉机,则车均保费更是少的可怜。虽然各省区的费率水平存在差异,但占拖拉机保有总量95%以上的兼用型拖拉机保费最低的只有50元,最高的也只有120元。因此,兼用型拖拉机的车均保费应当在40元到60元之间。运输型拖拉机的保费虽然从280元到700元不等,但因总量较少,对整体的保费收入水平的影响很小。因此,在不细致区分机动车保有量的内部结构,而笼统地以1000元或1800元的车均保费进行判断和测算,其合理性和客观性很难得到保证。

  在中国保险行业协会6月17日为社会公众举办的交强险专题讲座上,国内非寿险精算权威、中国人民大学统计学院教授孟生旺表示,当前的交强险费率可能存在偏差,但其偏差到底是多少,还需要时间和数据检验。

  孟生旺说,与一般商品先有成本后有价格不同,交强险是定价在先、成本发生在后,需要预测,数据信息越充足,预测的结果会越准确。但我国去年是第一次实施交强险,厘定费率时只能依据商业三责险和几家大公司的经验数据,交强险第一年定价依据的数据不充分,因此出现偏差是不可避免的。

  “在数据信息充足的情况下,国内外保险产品定价可靠性水平能达到95%就已经不错了,这还有约5%的误差。”他说。

  孟生旺认为,现在讨论交强险费率是否合理有些为时尚早,更不能2007年调整交强险费率,因为仅有一个年度的经营数据,并不能说明整个行业的盈亏情况。

  他建议,大约3个业务年度后(2009年7月)才能对当前费率的合理性作出比较准确评价,这是交强险费率调整的理想经验数据。若想提前对交强险费率进行整体性调整,最好在2008年7月以后进行,那时的经验数据会相对可靠。

  眼下,关于交强险价格的一个争议是,交强险费率厘定过程不够透明。孟生旺也建议增加交强险费率厘定过程的透明度,建立由保监会、保险公司、消费者参加的听证制度,公开影响交强险费率水平的关键信息,包括精算假设、总体保费水平、风险分类、安全激励措施等。

  他举例说,美国马萨诸塞州在厘定机动车强制险费率的过程中,与车险相关的保险公司利润、安全奖励计划、风险区域划分、保险成本变化等都需要经过一系列听证。该州实施机动车强制险情况与我国现状类似。

  孟生旺介绍,马萨诸塞州听证参与者包括保险公司代表、监管机构和消费者代表。公司代表提出最初的费率建议,保险监督官决定最后费率。如果有任何一方对保险监督官决定的价格不满,可到法院起诉。“过去10多年,有些保险公司认为保险监督官定的价格过低,曾有过几次胜诉,最后消费者补交了保费。”他说。

2013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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